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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全域公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11 09:0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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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0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全域公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吉林省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发挥交通先行引领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构建人民满意的道路客运出行服务体系,保障我市全域公交建设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建设高质量交通强省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吉林省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工作要求六个部分。工作目标:本地区到期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率2021年末达40%以上,2022年末不低于50%,2025年末达到80%以上。

重点工作主要包括5个方面:

(一)调查摸底,为全域公交建设提供详实依据。按照要求到期班线公交化改造第一年不低于40%,逐年递增10%的计划开展公交化改造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及万通客运公司对全市现有98条客运班线、198台客运车辆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同时做好经营者的思想工作,为公交化改造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精准施策,稳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交化改造按照客运线路许可到期情况分年度实施,最长许可期限8年内全部实现公交化改造任务,新投入车辆必须100%为新能源车辆。

(三)因地制宜,按年度开展公交化改造。对于即将到期的客运班线,在客运班线许可到期前90日内向原经营者征求意见,研究制定具体的公交化改造运输组织方案,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选择符合条件的县际、县内班线优先实施公交化改造。

(四)合理布局,加快公交场站建设。

1.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更新。2022年投资1.36亿元购置200台新能源公交车。

2.大力推进公交场站及充电配套设施建设。投资6400万元启动梅河口市公交综合场站二期工程建设,满足公交化改造后公交车辆的充电和停放要求。

3.合理设置客运站点。根据百姓需求在客源密集区域合理设置停靠站点,为公交化改造车辆、定制客运车辆停靠提供便利条件。

(五)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运输服务水平。

1.创新经营及服务模式。力争公交化改造线路车辆实现“五统一”:统一标识、统一运营、统一调度、统一服务、统一管理。

2.建设智慧公交出行系统。所有公交车及公交化改造车辆安装具有智能视频监控功能的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充分利用掌上公交APP为乘客提供车辆位置实时查询、手机支付乘车、投诉建议等服务。

3.便利重点旅客日常交通出行。所有公交车辆配备老弱病残专座,保障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享有安全、舒适的乘坐环境。

附件: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全域公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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