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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河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1-05 09:2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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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5日,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印发《梅河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梅政发〔2023〕1号,以下简称《规划》),按照要求,现对《规划》解读如下。

一、制定《规划》的依据

《规划》主要依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梅河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文件。

二、制定《规划》的过程

2020年7月,市生态环境局聘请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12月,在充分衔接《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初稿。今年年初,聘请省内5名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论证和风险评估,并征求了市级领导、全市66个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作了进一步补充完善。6月15日,《规划》正式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6月27日,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将《规划》列入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0月28日,《规划》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2023年1月4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划》。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

《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全文共分为十二章,第一章总结了“十三五”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及“十四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第二章阐明了“十四五”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三至十一章明确了“十四五”我市实施的九项重点任务,包括推进梅河口绿色低碳发展、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水生态环境、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妥善应对气候变化、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第十二章强化四项保障措施,包括明确责任主体、创新投资方式、严格监督考核、倡导公众参与。

附件: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河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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