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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公办养老机构整合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28 16:0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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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公办养老机构资源配置,有效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根据梅河口市“十四五”规划关于整合养老服务资源的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对梅河口市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整合,按照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梅河口市民政局在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梅河口市公办养老机构整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任务目标

2023年,对全市13所农村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整合,保留2所(结合区位特点及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关停并转11所。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4项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

供养机构。《方案》明确了梅河口市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整合后收住特困人员的5所公办养老机构,分别是:梅河口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含(原梅河口市儿童福利院、新建老年养护院),兴华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山城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新增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方案》明确了整合后各乡镇(街道)新增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去向。兴华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负责收住:兴华镇、一座营镇、康大营镇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山城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负责收住:山城镇、吉乐乡、水道镇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其余乡镇(街道)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按照《方案》整合形式分别入住梅河口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梅河口市儿童福利院、老年养护院。

实施阶段。《方案》明确了在年底前分为三个阶段转移安置老人,第一批在5月份将失智人员31人,整合至慷泰养老院。第二批在6月份将失智人员以外的中和镇、杏岭镇、湾龙镇、海龙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特困人员整合至梅河口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将康大营镇、一座营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特困人员整合至兴华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第三批待老年养护院及梅河口市儿童福利院改造建设完成后,将失智人员以外的红梅镇、新合镇、牛心顶镇、双兴镇、小杨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特困人员整合至老年养护院、梅河口市儿童福利院、慷泰养老院。

运营经费和人员安置。《方案》明确了整合后各公办养老机构新增工作人员人数及工资情况,被整合的各乡镇公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由本乡镇自行安排。保留的公办养老机构公益性岗位、临时性岗位、委培生等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统一上调至每月3000元。

政策原文: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公办养老机构整合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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