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梅河口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政策原文: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公路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护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完好,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提升交通运输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交联发〔2018〕21号),制定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要求五个部分。
工作目标:
(一)通过公路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形成震慑,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通过安装“飞机轮”和“液压轴”等干扰、阻挠称重检测、绕行固定超限检测站、恶意闯关等突出问题,重点打击路面严重违法超限超载“百吨王”车辆,健全治超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实现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实现货运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加强本市货运源头管理,推动落实“一超联惩”措施,有效治理一批货运源头企业,打击一批非法改装点,推动货运源头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三)进一步发挥固定检测站、超限检测点和流动治超的合力作用,交通、公安交管联合执法要机制化、常态化覆盖本市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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