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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中西部供水工程梅河口市域内征地拆迁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办发〔2023〕10号)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25 11:5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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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编制背景和必要性

吉林省中西部供水工程(即“大水网”工程)匡算总投资1295亿元,受水区域覆盖全省9个市(州)的28个县(市、区),受益人口1764万,骨干工程输水主干线全长1240公里,通过聚水、调水、供水、养水,将从根本上改变吉林省供水格局。此项工程是我省1号水利工程,是吉林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的生动实践,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吉林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更关乎国家重大利益。

工程能否如期开工,现阶段能否保证有效合法供地是最重要的基础和前提。省委省政府为推动工程用地保障,已经组织省财政落实了专项用于本工程征拆的年度地方政府一般债,福春副省长又于9月1日主持召开了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对做好2023年度工程征拆工作做出了明确部署、安排,也提出了具体时限和要求。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用)地人的合法利益,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吉林省水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吉林省中西部供水工程梅河口市域内征地拆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编制过程

  《方案》在广泛征求主要相关部门的意见,并达成一致。按要求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等程序,经报请副市长霍光审定,并呈请市长宋炊伟审示后,于2023年9月25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基本原则、征地补偿原则、分配原则、征地范围、征收(用)土地主体、征收(用)土体单位、征收(用)土地补偿签约期限、征收(用)土地实施时间及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征收(用)、进度计划、工作步骤及工作措施和要求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方案》明确坚持依法进行、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基本原则补偿安置遵循依法依规、程序正当、公平补尝、结果公开的原则。分配实行占谁补谁的原则。《方案》明确工程建设需征占的土地以及地上建筑物、树木、青苗等列入征地补偿范围。涉及我市海龙镇的八家岗村、城南村、利民村、双顶村、双峰村、先锋村、先进村、向前村、兴隆村、裕民村;中和镇的东下村、二八石村、兰堡村、刘堡村、平等村、三八石村、中兴村;山城镇的金星村、永胜村;红梅镇的福利村、民主村、四八石村、中兴村、隐贤村、保贤村、永光村;李炉乡的东泉村、广丰村、永平村、永强村;曙光镇的梅河口市良种繁育场(集体)、梅河口市种畜场(集体)、同胜村、五八石村、五人班村、罗家村、西太平村;水道镇的新立村、新丰村、水道村、中和村、爱林村;湾龙镇的莲河村、龙河村;新合镇的茂林村、双胜村;杏岭镇的兴起村、永顺村以及梅河口市海龙林场。《方案》明确了征收(用)地主体是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征收(用)地单位是吉林省水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方案》明确了征收(用)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标准、方法和进度计划及工作步骤等。明确在征地实施过程中,本实施方案未祥之处,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原文: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中西部供水工程梅河口市域内征地拆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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