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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梅河口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解读《梅河口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4-23 08:4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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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梅河口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后的预案包括八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包括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由市减灾委员统一领导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明确了委员会以及总指挥、副总指挥在自然灾害救助中的相关职责,确定了办公室和成员单位的职责;依托省专家库成立专家委员会;确定了宣传报导、监测报告、收集评估、转移安置、安全保障、抢险救灾、医疗保障、车辆保障、灾后重建、捐赠接收等10个工作组;落实了各成员单位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第三部分为应急准备,明确了六项具体工作措施,在经费、物资、人力资源、应急避难场备、通讯、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治安、社会动员等10个方面进行提出了准备要求,对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作出了安排;第四部分为信息管理,对预警信息内容、报告时间、灾情发布进行了明确;第五部分为预警响应,主要包括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和响应终止;第六部分为应急响应,对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设定四个响应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对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启动措施和响应终止进行了明确,对应响应级别,分别确定指挥层次、工作程序、部门职责和主要任务;第七部分为灾后救助,包括灾后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四方面内容;第八部分为责任与奖惩。

我市此前执行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2015年制定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中央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出新要求后,该预案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救助工作要求,需要进行重新修订。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国家和省其他有关救灾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对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

新修订的预案需要说明的是:受我市人口数量和经济体量限制,本预案确定的四个级别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均对应省政府应急预案中的启动条件按比例进行了调整。

 

梅河口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政策原文: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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