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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21 09:5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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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梅河口市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和过程

2023年12月,省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36号),要求全省各地市(州)科学调整客运站结构布局、打造客运站综合服务平台、优化关停客运站资源利用、落实财税土地支持政策,到“十四五”末,全省二级以上客运站转型升级为集客运、物流、旅游、商业等多元化道路运输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化、便捷化、多元化客运站点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多元复合型模式建立,实现客运站健康稳定发展。

交通运输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了《梅河口市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经过前期调研、收集相关文件资料、请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业务处室指导等,形成征求意见稿。通过征求市级领导和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场局、市旅游服务中心、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梅河口市分公司9个部门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6月21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一)科学统筹布局,优化调整客运站结构布局。科学调整客运站运行和布局,撤并整合客流稀少、利用率不高的客运站;依托公交驿站,按“三品一厅五功能”模式,加强对学校、商超、旅游景区、医院等停靠站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整合检票、问事、行包托运等窗口,根据客流量变化,实行动态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推动客运站与公交客运等优化整合,分流人员,资源共享;与高铁站(长辽通高铁)联建换乘服务中心,实现城际客运、公交、巡游出租车和高铁站零换乘。(二)拓展服务功能,打造道路运输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合理规划各乡镇物流线路和集散点;支持与旅行社、景区等主体合作,增加旅游集散中心功能,提供旅游票务预订、信息咨询等服务,完善直达旅游景区景点的客运服务网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渠道,开展梅河特色农特产品销售;利用自身现有资源,拓展“红旗示范市”空间,向社会提供充换电和充电托管服务,面向市场招商、招租;加强站务人员技能培训探索开展其他业务;继续支持客运总站经营中心街夜市并视实际情况适度拓展规模。(三)加大扶持力度,积极争取财税土地支持政策。允许客运站土地使用税先缴后退(补);支持客运站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用水、用热价格,执行与工业同价政策;统筹运用现有资金渠道,利用中央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对日常运营予以补助,提升客运站综合服务品质;拓展客运站服务功能和综合利用;落实2021年《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66号文件规定,给予客运站日常运营补贴。

第三部分,实施步骤。按照调查摸底、具体实施、巩固成果的步骤进行。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强化工作协同”三个方面叙述。

 

政策原文: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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