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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梅河口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梅政办发5号)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30 15:1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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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办法》,我市制定了2024年度梅河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

一、制定过程

2024年年初,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单》,充分征求了市直各部门以及各乡镇的意见建议。根据决策事项范围相关规定,会同市司法局审核后,拟定了今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录共包括光明中学和光明小学项目建设、梅河口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经市政府2024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市委审议通过。

二、梅河口市重大行政决策具体事项

(一)光明中学和光明小学项目建设

“十三五”以来,我市建国路以东、长江路以西区域,先后建设城市经典、春佳林语、城市花园等10余个住宅小区,累计住户近2万户,区域内年均适龄就学儿童近5000名。目前上述区域周边缺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适龄就学儿童被分流到第五实验小学、育才中学等学校,造成上述学校存在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不符合《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有关要求,同时制约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为了满足上述区域周边居民对优质公办学校学位的需求,解决第五实验小学超大校、大班额问题,顺利完成2025年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目标,急需新建光明中学和光明小学。项目计划建设于紫檀路与人民大街交汇处、检察院以南地段,分为光明中学和光明小学,总建筑面积约40800平方米,占地面积112亩。

(二)梅河口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为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征地补偿制度,实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和征地补偿的公平性,维护社会稳定;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公布工作的函》和《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地价调整工作于2023年9月开始,由自然资源局牵头,全市19个乡镇街、高新区、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督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住建局、司法局、统计局等部门共同配合第三方开展调研、讨论、听证、论证,已形成工作报告,成果已通过省厅专家验收及省级平衡。梅河口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分一类区域和二类区域两个等级,范围为全市19个建制镇(乡)和5个街道,共涉及303个行政村的全部集体农用地。

其中:一类区片包括:全市5个街道;李炉乡;海龙镇(包括大榆树村、先锋村、新胜村、兴隆村、裕民村);黑山头镇(包括团结村);曙光镇(包括安乐村、东太平村、莲花村、六八石村、罗家村、曙光村、同胜村、汪家村、五八石村、西太平村);湾龙镇(包括莲河村、龙河村、湾龙沟村、五奎顶子村、小榆树村、兴安村);杏岭镇(包括兴起村、永顺村),共50个行政村。

二类区片包括:红梅镇;吉乐乡;进化镇;康大营镇;牛心顶镇;山城镇;双兴镇;水道镇;小杨乡;新合镇;兴华镇;一座营镇;中和镇;海龙镇(包括八家岗村、城南村、春光村、春明村、东吉村、利民村、双顶村、双峰村、先进村、鲜红村、向前村、正义村);黑山头镇(除团结村以外行政村);曙光镇(包括艾家村、安全村、红星村、五人班村、永富村);湾龙镇(包括福安村、共安村、农安村、三山村、三兴村、双安村、双山村);杏岭镇(除兴起村、永顺村以外行政村),共253个行政村。

一类区片补偿标准为:90元/平方米,(6万元/亩),补偿标准沿用原有标准,一类区片范围由原25个行政村扩充至50个行政村。

二类区片补偿标准为:82.5元/平方米,(5.5万元/亩),每平方米比目前标准增加22.5元,每亩比目前标准增加1.5万元。(目前标准为4万元/亩)

政策原文: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梅河口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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