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测算工作已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规定编制完成,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基准地价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基准地价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区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二、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进一步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建立健全政府公示地价体系,切实为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提供决策依据。依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1号)和《吉林省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技术方案》,组织完成了梅河口市城区和各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制定了《梅河口市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
三、本次基准地价更新范围
根据城镇开发边界及上轮评价范围基础上综合确定本轮梅河口市基准地价更新面积91.36平方公里。
四、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主要内容
(一)土地定级
梅河口市城区采用分类定级划分土地级别,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划分4个级别。
各建制镇划分为三等。一等乡镇为山城镇、海龙镇、红梅镇,各类型用地均划分2个级别。二等乡镇为曙光镇、黑山头镇、李炉乡、湾龙镇,各类型用地均划分1个级别。其余乡镇为三等,各类型用地均划分1个级别。
(二)基准地价评估的内涵界定
1.土地用途: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基准地价的用地类型是指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大类。
2.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
3.使用年期:基准地价年期统一为各类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工矿和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4.开发程度:城区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六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热力)和宗地内场地平整;乡镇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为宗地外“四通”(通路、通上水、通电、通讯)和宗地内场地平整。
5.估价期日:2023年1月1日。
6.容积率: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为2.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2,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0;乡镇设定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为1.5,居住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0,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平均容积率为0.7。
五、基准地价应用
基准地价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主要应用在地价评估、确定土地出让底价、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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