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梅河口市关于支持坚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背景及必要性
(一)发展坚果产业是发挥我市特色优势、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坚果产业作为我市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制定出台《梅河口市关于支持坚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全面深化坚果产业发展,推动松子、核桃、榛子等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壮大发展规模,将其打造成为我市食品加工领域的核心产业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优势产业集群。
(二)《意见》的出台旨在系统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营造最优发展环境。通过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完善采购渠道、鼓励技术创新、建设流通体系、打造知名品牌等一系列精准措施,《意见》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从生产到销售的全链条支持,有效破解融资、原料、技术、市场等瓶颈问题,为坚果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最终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开展坚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依据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关于鼓励发展特色产业、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的相关精神和要求。
(二)依据国家及吉林省关于推动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支持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以及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精神。
三、重点内容解读
《意见》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明确分阶段发展目标,绘制清晰产业蓝图。《意见》设定了到2025年和2030年的两阶段发展目标。近期目标聚焦于扩大产业规模、培育市场主体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雏形,例如实现规上坚果产业产值12亿元以上,汇集全球70%松子原料。远期目标致力于实现产业由量向质的根本转变,显著提升产业集聚度和竞争力,打造食品加工核心产业,产值目标20亿元以上,松子原料汇集度提升至全球80%。
(二)构建全方位政策支持体系,真金白银助力发展。《意见》提出了六大方面共19条重点措施,构成了一个立体化的支持体系:
加强财政金融支持:通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设立市级产业发展扶持基金(政府年投入不少于50万元,并要求企业配比)、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如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等)等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融资和运营成本。
积极培育市场主体:重点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支持企业申报各级龙头和“专精特新”企业。同时优化对所有市场主体的服务,建立“白名单”制度和“一对一”帮办代办机制,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审批的“执法背书”制度,坚决做到“无事不扰”。
完善坚果采购渠道:支持域内企业整合成立坚果集团,集体对外谈判,增强原料话语权。鼓励与国内外原料产地建立稳定合作,支持域内红松培育和原料基地建设,目标5年内建立万亩以上红松林。
支持加工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进行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对“智改数转”、设备更新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建立创新平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加大坚果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建设线下实体交易市场(如东北亚国际坚果交易市场)和线上电商平台(“梅河口市P2C产业电商平台”),提供仓储、物流、保税、融资等配套服务,促进产销高效对接。
完善品牌与市场准入制度:着力创建“梅河口松子”中国驰名商标和区域公用品牌,完善生产许可和标准体系,加强商标标识指导和保护,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三)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意见》明确了由商务局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组织领导机制。同时强调了资金保障和监管,要求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加强跟踪问效。通过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如政企早餐会、书记市长直通车),常态化了解企业诉求,确保政策精准服务、高效落实。
四、实施时间
《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牵头及责任部门将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惠及企业,助力我市坚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政策原文: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坚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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