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作如下解读:
一、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努力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二、主要特点
一是操作性更强。通知逐句细化落实举措,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每项举措可落地、可执行。二是针对性更强。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梅河口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对参保居民老年生活保障不足,参保群众待遇水平偏低与生活成本偏高的矛盾日益突显,满足群众对提高养老金的期待。三是选择性更多。在现有缴费档次标准基础上增设三个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突出以人为本。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有两项具体举措
(一)增设三个缴费档次标准。2025年1月1日开始,增设3000元、4000元、5000元三个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2025年度已缴纳当年保费的参保人员,如选择更高档次的缴费标准,可以在202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费重新缴费,其他年度的不允许退费和补缴更高档次。
(二)缴费补贴标准。补贴不变,新增加的三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按照原2000元档次执行,即170元/年。中断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轻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缴费补贴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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