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司法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中共新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新区管委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以及需要批准的部门联合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报送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组织、协调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法律顾问承接各项法律事务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协调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考核新区(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规划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承担新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梅河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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