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政办函〔2019〕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和《吉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环区评〔2019〕1号)文件精神,支持全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加快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市政府决定成立梅河口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孙士岩 副市长、市发改局局长
成 员:刘本成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鲁维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齐学礼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徐彥彬 市林业局局长
陈连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 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沈 毅 市水利局局长
方 伟 市统计局局长
佟 伟 市气象局局长
汪兆勇 市公安局政委
张德龙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毕伟华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本成兼任。
二、工作要求
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以及协助省级技术组收集行政区域内相关数据信息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对涉及我市的相关技术成果进行对口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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