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菜篮子”保供稳价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菜篮子”保供稳价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及生猪生产保供工作视频会议、全省“菜篮子”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应对疫情影响,保障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市民“菜篮子”供应充足,解决全市人民的后顾之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围绕保障全市蔬菜、肉、蛋、奶、水产等主要农副食品供应充足和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以扩大生产、提高自给率为核心,以品种丰富、流通便捷、质量可靠、保障有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强化产品质量检测、创新调控保障机制,落实地方储备任务,增强应急保障供应能力,健全保供稳价安民长效机制,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流通有序、价格稳定、供应充足。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蔬菜生产保供工作。
1.落实扶持政策。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大蔬菜生产增加市场供应的支持政策》,对2020年2—4月份增加蔬菜生产的温室扩大面积部分每亩补助3000元(扩增面积不足1亩的,按每平方米4.5元补助);对2020年2月底前启动恢复生产的闲置温室,每亩补贴3000元;2020年一季度开工建设、扩建棚室30亩以上规模园区纳入贷款贴息范围,银行机构予以贷款支持,引导生产主体加紧恢复和扩大生产规模;支持市县和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蔬菜价格成本保险;棚室蔬菜生产纳入设施农业,可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新建温室、大棚等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调动、恢复全市农民发展蔬菜特别是设施蔬菜生产的积极性。
2.加强技术指导。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下生产供应出现的新情况,强化市场需求分析,因地制宜发展设施蔬菜,指导农户选种小白菜、菠菜、茼蒿等叶菜类和茄果类速生蔬菜,扩大芽苗菜、食用菌生产,最大限度增加蔬菜产量。邀请省内蔬菜生产技术专家通过电话、微信视频方式远程提供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组织本级专家和技术人员,主动对接蔬菜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做好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积极推广高效种植新技术,提高标准化生产栽培水平,保障蔬菜产品稳定生产。同时,引导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充分利用现有的生产设施,积极扩大生产、增加产量,并做好分批上市的准备。
3.做好生产防范。抓好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蔬菜种子、种苗等生产资料储备调运。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指导农户加强田间管理,严格用药用肥监管,开展蔬菜病虫害统防统治,确保蔬菜生产数量和质量安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做好防范低温霜冻等异常天气的应对保障工作。在确保无武汉、湖北其他地区返乡接触史以及其他疫区返乡、接触史基础上,组织暂时不能赴外地打工的本地农民工,就近到当地蔬菜生产企业务工,保障蔬菜生产企业用工需求。
(二)抓好畜产品生产保供工作。
1.抓紧恢复生猪产能。认真落实《吉林省稳定生猪生产十四条措施》(吉牧联发〔2019〕17号)及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的通知》(吉牧畜发〔2019〕311号)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千方百计恢复生猪生产。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将禁养区范围进行调整,缩小禁养区范围,为小规模生猪生产恢复提供一定保障。继续实施生猪养殖保险以及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户)贷款贴息政策,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养猪场(户)和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加大支持力度,调动养殖户积极性,实现增养补栏,提高生猪产能。
2.开展畜禽标准化养殖。大力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努力扩大猪肉替代产品供应能力。鼓励有意愿的农户稳步扩大养殖规模,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逐步推动规模向标准、标准向示范转变,提高规模养殖效益。积极引导饲料生产企业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快生产恢复、满足畜禽养殖饲料需求。强化畜禽养殖用药“四禁止”监管力度,鼓励生产者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3.适时储备投放冻猪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严格按照省发改委要求,加大市场监测,根据市场供应情况,合理把握冻猪肉储备投放节奏和力度,适时投放冻猪肉,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猪肉市场供应。
4.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坚持强制免疫、常年防疫、程序免疫、规范免疫基础上,组织实施动物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及日常补免工作,做到“应免尽免”。统筹做好非洲猪瘟以及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好动物疫病监测与净化和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疫病诊断定性及疫情扑灭,做好防疫技术推广,并指导和管理市、乡(镇)两级动物防疫工作等。同时,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
5.开展动物产地检疫。严格执行屠宰环节检疫程序,组织实施出栏动物产地检疫,切实做到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按照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严禁出现“隔山开证”或不按规定程序检疫的行为。强化畜禽屠宰企业监管,做好宰前、宰中、宰后等各环节监管,严格执行驻场官方兽医制度,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副市长为副组长,农业、发改、商务、财政、宣传、市场监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认真履行全市“菜篮子”生产及市场供给的主体责任,加强市场调运和投放,积极开展市场调查,有针对性地提出保供稳价应对措施,全面提升“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情况调度等日常工作。
(二)开展监测预警。加强“菜篮子”产品价格变动和市场供求监测,每周开展一次畜禽及其产品价格监测,每月5日、15日、25日开展蔬菜、肉、蛋价格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每季度对全市牧业生产情况相关数据进行统计汇总,每月调度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情况,每半月调度年出栏100头以上养殖户情况。除做好上述工作外,疫情防控期间,每日对全市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蔬菜、肉、蛋开展价格临时监测和应急监测。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认识保证当前“菜篮子”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对于维护老百姓正常生活秩序、有效防控疫情的极端重要性。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控疫情的科学措施,为“菜篮子”产品流通和农产品生产创造必要的便利条件,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菜篮子”产品数量充足、质量安全。
(四)畅通“绿色通道”。强化调运组织管理,认真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防止“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运输受阻,杜绝出现“菜篮子”产品出不了村、进不了城,畜禽养殖所需饲料难以及时补充、种畜禽无法调运现象,千方百计保障通往畜禽养殖场、畜产品屠宰加工和交易市场等关键场所的道路通畅,确保“菜篮子”产品及时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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