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事故灾害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事故灾害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方案(试行)
为科学、有序、高效做好一般、较大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依据《吉林省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方案(试行)》《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应急联动机制规定,本着“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市事故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事故、灾害类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成立市事故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总指挥: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安委会副主任及各专项指挥部副总指挥
成员:市安委会及各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组织领导、指挥决策、统筹协调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和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统一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协调落实事故、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装备调用和救灾资金;组织指导有关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
二、市指挥部工作机构组成及工作职责
市指挥部工作机构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市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综合指挥组、抢险救援组、信息通讯组、联勤保障组、核灾救助组、交通安保组、医疗卫生组、调查评估组。
1.综合指挥组
组 长:吴 伟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曾宪平 市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 崇 市人武部副部长
董海芳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 明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刘玉明 市林业局副局长
孙永昌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臧贻东 市水利局副局长
事发乡镇(街)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成 员:组长及副组长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事涉企业主要负责人
联络员:邓宏鹏
丁义东
工作职责: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指挥部相关工作组按照市指挥部要求开展工作;接收、记录市委、市政府、上级应急管理部门领导批示、指示,提出落实建议,迅速呈报市指挥部领导阅批,并督办落实;持续调度、核实、跟踪事故、灾害动态及相关救援进展情况;及时发布事故、灾害预警信息;判断事故、灾害趋势并向市指挥部报告;根据市指挥部的调动指令,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动相关救援队伍到现场实施抢险救援;协调驻梅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援;协调落实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所需各类技术专家,及时到达现场开展勘查勘验、技术分析、检验鉴定等技术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2.抢险救援组
组 长:曾宪平 市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赵 明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王 崇 市人武部副部长
程目强 市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刘玉明 市林业局副局长
姜春晓 市住建局副局长
孙永昌 市城市执法局副局长
臧贻东 市水利局副局长
冀广超 市交通局副局长
事发乡镇(街)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
事涉企业相关负责人
成 员:组长及副组长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人员
各类救援队伍组成人员
联络员:邓宏鹏
唐 军
工作职责:负责核实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初步判断性质,并提出应对意见;负责贯彻执行市指挥部的指挥决定和指令;具体指挥、调度各类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及应急处置工作;针对现场状况和专项预案,制定并实施抢险救援及应急处置方案;掌握现场动态,为市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或意见;根据现场状况,对事故、灾害趋势作出预判,并向市指挥部报告;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应急抢险救援行动开展情况。
3.信息通讯组
组 长:邢昌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毛 宇 市应急管理局政治处主任
成 员:李 维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史忠伟 市应急管理局宣传教育科科长
丁义东 市应急救援中心主任
卢红鑫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管指导科科员
汪 涛 市应急管理局宣传教育科工作人员
王晓东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管指导科工作人员
联络员:史忠伟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灾害有关情况及抢险救援进展等情况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按照要求和程序,向上级机关报告事故、灾害相关事项;收集、整理抢险救援信息和动态,统筹应对现场新闻媒体;协调相关部门启动舆情监测机制,视情及时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掌控社会舆情;保障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正常运转,确保与省及相关部门持续互联互通,通讯联络通畅;做好市指挥部与事故、灾害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通信管理部门,为灾害抢险救援提供必要的应急通信保障。
4.联勤保障组
组 长:毕 郢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怀宇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希伟 市商务局二级主任科员
刘玉明 市林业局副局长
臧贻东 市水利局副局长
苏 丹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静国君 市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科长
孙有文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孟繁会 市商务局应急储备科科长
匡国宝 市林业局林政科科长
陈 岩 市水利局安全科科长
联络员:孙有文
工作职责:负责根据指挥部应急救援救灾物资、装备动用决策,下达救援救灾物资、装备动用指令;负责应急救援救灾物资装备的分配、管理,并监督使用;负责应急救援使用车辆的调配、派出及管理等工作;负责市指挥部、各工作组以及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的后勤综合保障工作;其他服务保障工作。
5.核灾救助组
组 长:毕 郢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梁 爽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静国君 市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科长
兰羚予 市财政局产业科科长
戚隆威 市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副科长
高异超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管指导科科员
张俊明 市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工作人员
事发乡镇(街)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
联络员:戚隆威
工作职责:负责灾情信息统计、核查、上报;会同属地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协调事涉部门为灾区紧急调运生活类救灾物资,满足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事涉部门紧急拨付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根据灾区需求,向省应急管理厅申请生活类救灾物资支援;根据受灾程度,会同相关部门向国家、省请求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支持;灾情稳定后,组织力量对乡镇(街)核查报送的灾情信息进行核查。
6.交通安保组
组 长:董海芳 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毛 宇 市应急管理局政治处主任
白雪松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桑 威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成 员:李国超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王晓东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管指导科工作人员
联络员:王晓东
工作职责:负责对事故、灾害现场采取交通管制,确保现场交通正常秩序;对通往抢险救援现场的道路采取必要的交管措施,保证紧急抢险和救援人员所需车辆第一时间到达抢险救援现场;协调、落实抢险救援队伍赶赴救援现场过程中高速公路“绿色通道”保障事宜;维护事故、灾害现场治安秩序,保护“安置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医疗卫生组
组 长:赵煜晖 市卫健局副局长
副组长:毛 宇 市应急管理局政治处主任
成 员:李丽娜 市卫健局应急办负责人
卢红鑫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管指导科科员
联络员:卢红鑫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市内医疗卫生资源,及时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当中伤病员的救治工作;负责向指挥部核实、报告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当中人员伤亡、灾区疫情和防治等信息;负责指导事发地做好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
8.调查评估组
组 长:曾宪平 市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董海芳 市公安局副局长
葛谈友 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孙长兴 市公安局经文保大队大队长
夏 忠 市公安局经文保大队警员
徐 力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
邓宏鹏 市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调度科科长
唐 军 市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调度科副科长
于 欢 市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调度科科员
王恩林 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员
联络员:邓宏鹏
唐 军
工作职责:在市政府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依法对发生事故的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依法收集整理相关单位、人员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按照证据规则进行证据固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技术分析鉴定等工作,提交技术检测检验报告或鉴定结论;代市政府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起草事故调查相关文字综合材料;依照规定对事故调查处理相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市指挥部组成示意图

三、上下级应急救援指挥工作衔接
发生重大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时,市指挥部负责前期应急救援指挥处置工作,待与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交接后,服从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市指挥部各工作组与上级指挥部各工作组进行工作对接,根据职责分工,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市指挥部各组成机构及单位要坚决服从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各司其职、步调一致、分工负责,认真履职尽责。对不执行市指挥部命令,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切实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各工作组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晰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强操作性的具体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流程,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各成员单位要将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充实到本单位负责的业务工作组中,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保障机制。在事故、灾害抢险救援期间,事故、灾害涉及的市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通讯畅通,并持续调度、掌握事故灾害动态情况,及时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各有关单位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符合新时期应急管理体制的应急指挥工作机制,并通过开展桌面推演、实操演练等方式方法,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和修订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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