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government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首页新区政务政策文件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批复

梅政函〔2020〕35号

发布时间:2020-03-26 14:39:00 来源:
字号: 打印 微信 微博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提高梅河口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请示》(梅民发〔2020〕4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00元。

二、你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做好相关工作。

此复。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