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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近期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问题

发布时间:2020-03-27 15:3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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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8日,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传达了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20年第3次(扩大)会议精神;听取了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季度经济运行、2020年重点项目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近期全市安全生产等情况的汇报;研究讨论了《梅河口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梅河口市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梅河口市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梅河口市关于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的实施方案》、《梅河口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梅河口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梅河口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梅河口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问题。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关于近期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认为,疫情发生以来,我市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取得了良好的成果,成绩来之不易。现在到了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全市上下要持续发力,抓好落实,坚决打赢这场战役。

会议要求,一要摸清存量。各部门要在保持对防止武汉疫情输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的同时,尽锐出击,下沉到乡镇村屯和街道社区的各个环节进行排查,确保5日内对境外来梅人员存量清仓见底。二要控制增量。要关口前移,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三要防范好各个方面的风险,保持理性的紧张。

关于《梅河口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会议认为,四年来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得到了百姓的认可和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行业部门的肯定,但不能因阶段性的成果和成效比较好而自我卸压,在这最后的收官、决战阶段,绝不能掉以轻心和盲目乐观。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是政府系统的政治责任,也是政府工作成效的体现。各领导和部门都要清醒的认识到,今年的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决不仅仅是剩余的83户,而是整个脱贫领域全面的收官。

会议原则同意市脱贫办提交的《梅河口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提交市委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讨论完善后下发实施。

会议要求,各领导和部门要坚决扛起决胜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切实做好攻坚决战综合保障。相关部门要抓好扶贫政策的落实落地和扶贫项目的精准实施。脱贫办要对各行业、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存在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列出工作清单,签订责任状。

关于2020年重点项目推进

会议认为,今年是梅河口项目的集中爆发期,无论是项目的数量、投资的额度和质量,还是我市在全省地市州中靠前的排位,都符合我市发展的状态。抓项目是抓经济工作的源头,我市持续以增量带存量,一手抓项目,一手抓运行,新建“三早”项目数量在全省排在第二位,成绩振奋人心。项目爆发带来的是责任和压力,带来的是巨大的工作量,要想抓好项目,既要有狠劲、有韧劲,还要有能力、有担当。

会议要求,各领导和部门要在发挥穿透式包保作用的同时,扛起部门、行业、分管领导的责任,合力推动项目落实落地。项目中心和发改部门要把各部门包保项目的责任落实、落细,列出每个项目从前期手续到项目落地推进的清单式施工图,下发到相关单位,按图调度和验收。孙士岩副市长要牵头研究成立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统一协调调度,为项目容缺审批等制度提供遵循和依据。

关于《梅河口市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今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省委省政府共下达3个方面15项任务目标,其中涉及量化数据的,必须早谋划,早动手,减少全年目标任务压力。

会议原则同意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的《梅河口市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审议后下发实施。

会议要求,一要把水、大气、项目三条工作主线抓在手上;二要把环保督查和回头看作为硬任务和倒逼机制抓在手上;三要把“早”“严”“实”三个字抓在手上,谋划、安排、落实要早,监管、整改、问责要严,调度、要求、责任要实。

关于《梅河口市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两不愁、三保障”是脱贫攻坚的核心目标,也是我市向历史交卷、向人民交卷、向党交卷的一个重要任务。我市已经多次开展危房改造的清零行动,但仍然有存量,只有真正清仓见底才能彻底解决危房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的《梅河口市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会议要求,要遵守“一个标准,两个时间节点”,“一个标准”即以不住危房为唯一标准,“两个时间节点”即到5月末,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全部完成,9月末实现全市在册贫困户危房见底清零。要持续开展摸排,实施动态管理,出现危房即纳入改造。

关于《梅河口市关于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的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梅河口市关于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的实施方案》惠及我市最弱势的群体,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体现了我市工作的短板意识和底线思维。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的《梅河口市关于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的实施方案》,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市住建、财政、自然资源、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在严格遵守上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把这件惠及最底层群众的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关于《梅河口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梅河口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梅河口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会议认为,这三项制度既体现了对国家和省两级文件的遵循,也是对建设法治梅河口的有力推动和重要规范。三项制度的出台意义重大,是我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的重要举措,涉及到行政执法的方方面面,各个领域。

会议原则同意市司法局提交的《梅河口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梅河口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梅河口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报请市委深改会审议后,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市司法局要发挥作用,真正让三项制度在工作中落实见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并定期对三项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各相关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履行执法程序。

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会议认为,我市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复产复工情况比较乐观,其中凝聚着很多方面的心血,各相关领导和部门也给予了企业复工复产充分的保障。我市一直把稳工业作为“六稳”的基础,实践看来,我市的抗风险能力较强,恢复生产的能力也比较强。推动工业企业的复产复工是当前的阶段性重要任务,复工的目的是为了复产,补回疫情期间的损失。

会议要求,工业企业方面,一要继续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运营中的困难和障碍,特别是要保证生产要素的配置;二要将各种保稳、补损的政策措施落到项目、落到企业、落到市场主体,抓住机遇,用各种政策的落地弥补阶段性的损失,推动我市今年全年工业经济运行预期指标的完成;三要用时间换空间,加班加点、开足马力,让现有的复工复产企业能够尽快达产、达效;四要出台补损补欠的奖励办法,对于能够快速补损的企业予以刺激性奖励;五要发挥金融支持作用,市金融办要会同工信、发改、高新区等部门,逐个企业制定金融支持方案,做到一企一案。商贸企业方面,一是取消复工审批,把监管放在服务当中。二是要刺激消费,引入消费人流,市商务局要制定支持商贸企业恢复经营促销活动的方案,市财政局要列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促销活动。

关于近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认为,我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三年保持双下降,在省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中首次晋位优秀等次,成绩来之不易。但是,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事故防范压力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绝不能放松警惕。

会议要求,要落实安全生产席位制的责任,继续推行专家查隐患,严禁敏感时期带病作业行为。各相关领导要在定期深入现场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通过媒体等宣传手段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及其重要性,敲响警钟。

关于《梅河口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改革发展的需要,是助力国有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需要,是进一步改善国企退休人员生活质量的需要,也是一项重大的民生事项。

会议原则同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的《梅河口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会议要求,一要确保统一思想认识到位。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中央和省安排部署,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二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细化工作流程,实施“挂图作战”,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在3月底前签订移交正式协议,6月底前完成人员、档案、党员组织关系移交和资产划转等实质性移交工作。9月底前完成工作总结,迎接省级部门的检查验收。三要平稳有序做好组织实施。要统筹做好退休人员信息采集、人事档案整理、党组织关系接转、社保关系衔接等工作,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模式,做到成熟一个交接一个,确保实现有序移交、平稳过渡。

主 持:

出 席:王学伟、霍  光、于艳玲、孙士岩、周  君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二〇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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