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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梅河口市啤酒有限公司“6.2”一般中毒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梅政办函〔2020〕10号

发布时间:2020-06-18 09: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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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街道办事处,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

2020年6月2日13时10分左右,梅河口市啤酒有限公司在其厂区污水处理池进行维修作业中,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为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梅河口市啤酒有限公司“6.2”一般中毒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吴伟担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相关人员为事故调查组成员,邀请市监察委派员参加,属地街道配合事故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要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市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此次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调查组自行撤销。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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