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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25”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6 10:5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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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函〔202018 

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5日17时16分许,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市辖区内的水源地3号深井关闭阀门作业中,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为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25”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吴伟担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相关人员为事故调查组成员,邀请市监察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要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市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此次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调查组自行撤销。

特此通知。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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