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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中不能纳入综合性实体大厅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11-27 14:3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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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全省市县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任务验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暂行)》(吉政数大厅监管〔2020〕16号)的要求,为努力提升企业、群众依申请办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便利化程度,最大限度缩减企业、群众跑动次数,跑动距离,真正实现“只进一扇门,办理所有事”,确保全市改革任务达到验收标准。依据吉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此次改革共涉及我市36个部门,1956项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给付、确认、奖励、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本级政府公布的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将纳入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办理。

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以吉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为依据,对未纳入大厅办理事项进行了梳理。其中涉及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6个部门共72个业务办理项(见附件)因“涉密、涉敏感、涉及安全性”“对场地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有特殊规定”等原因,经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确认不适宜纳入综合性实体大厅办理。

特此通告。

附件:“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中不能纳入综合性实体大厅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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