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government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首页新区政务政策文件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2020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0 09:34:00 来源:
字号: 打印 微信 微博

梅政办发〔2020〕37号

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2020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2020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性监督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吉厅字〔2020〕1号),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水资管函〔2020〕108号)、《吉林省2020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方案》相关内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

考核2020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等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5项指标。

(二)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主要考核2020年度重点工作,包括节约用水管理、取用水监管、水资源保护(含地下水管理)等3项内容。

二、考核要求

2021年1月11日前,各成员单位将自查结果及支撑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成员小组办公室(梅河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

三、考核评分

2020年是“十三五”期末年,省考核组将参照《水利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资源〔2016〕463号)有关规定,考核成绩不单独公布,仅公布“十三五”期末考核总成绩,“十三五”期末总分由“十三五”期间各年度考核平均得分(不包括2020年)和2020年考核得分加权,其中,2020年成绩占“十三五”期末考核总成绩的50%;2016—2019年度的考核平均成绩占50%。

“十三五”期末考核的评分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四、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由省考核组上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梅河口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发现的主要问题,以“一地一单”方式反馈有关地区人民政府进行整改。

联系人:市水资源管理中心,王桂云,13894524369;水资源管理中心,王柯鑫,18343576663。邮箱:3367639@qq.com

 

附件:吉林省2020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

责任编辑: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