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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全民反电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9 15:2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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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2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全民反电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全民反电诈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持续高发,严重影响公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提升全民识诈防诈反诈能力,全面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民反电信网络诈骗(以下简称“反电诈”)宣传活动。为确保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严密反诈防线,进一步构建全社会反诈工作格局。发动一切力量,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刻揭露犯罪手段,全面普及防范知识,努力提升百姓反诈能力,切实筑牢防诈“篱笆墙”,捂紧百姓“钱袋子”,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势头,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梅河口市全民反电诈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各乡镇(街)、市直各部门(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责任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在本单位及分管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反电诈全覆盖宣传,努力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一)市委政法委:负责反电诈宣传的督导和考核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列为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媒体宣传、新闻发布和公益广告播放等工作,督促各有关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同时督导全市所有媒体、宣传矩阵的反电诈宣传,督导各部门工作人员关注国家反诈中心公众号,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三)市公安局:负责加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工作,及时总结研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对相关部门提出防范建议;组织开展“全警反诈”和“专业反诈”专项宣防,并提供相关教育素材。 

(四)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专项行动的财政经费支持政策;加大对全市财务从业人员的反诈宣传教育,确保财务人员宣传教育全覆盖。 

(五)市检察院:把牢涉诈案件质量关,协调涉诈案件审判进度,结合已判决的涉诈案例,制作典型案例,开展反诈宣传工作。 

(六)市法院:加快涉诈案件审判进度,结合已判决的涉诈案例,制作典型案例,开展反诈宣传工作。 

(七)市司法局:积极开展对本单位人员及日常服务对象的反诈宣传工作,结合年度普法工作,积极推动反诈宣传工作。 

(八)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区沿街个体商铺经营业主的反电诈宣传。  

(九)市住建局:负责全市自来水公司、建筑公司、建筑工地的反电诈宣传。负责全市物业公司的反电诈宣传,同时督导物业公司在托管小区醒目位置拉设横幅开展反电诈宣传。 

(十)市工信局:负责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的反电诈宣传,同时协调三大运营商定期发送反电诈提醒短信,利用短信、微信公众号、APP程序等,对群众进行全覆盖式防诈骗宣传。 

(十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所有交通运输企业的反电诈宣传,同时负责在客运站、公交驿站醒目位置设置宣传展板,并督导在营运车辆上设置宣传信息。 

(十二)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所有学校、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少年宫、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的反电诈宣传。加强在校师生的防诈骗宣传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方式,以点带面带动家长群体的宣传教育。 

(十三)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日常工作,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和日常服务对象积极开展防诈骗宣传教育;负责市区所有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饭店、药店的反电诈宣传。负责联系快递、物流等企业开展联合反诈宣传。 

(十四)市卫健局:负责全市所有医疗机构的反电诈宣传。 

(十五)市文旅局:负责网吧、KTV以及公共文化场所(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的反电诈宣传。将防诈骗宣传活动融入到各项文体活动之中,扩大防诈骗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 

(十六)市税务局:负责全市较大企业的反电诈宣传。 

(十七)市政数局:负责政务大厅的反电诈宣传。 

(十八)市银保监管组:负责全市国有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反电诈宣传。 

(十九)各乡镇(街)负责辖区内居民的反电诈宣传。同时,各乡镇要在辖区主要干道、主要办公场所、辖区人员聚集性场所醒目位置拉设横幅,开展反电诈宣传;各街道要在办公场所、社区、党群服务站设立反诈宣传专栏,在辖区人员聚集性场所醒目位置拉设横幅,开展反电诈宣传。通过网格员、小区楼长开展入户宣传,利用志愿者宣讲、各种社区娱乐活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十)其他各成员单位负责本单位职工及分管领域的反电诈宣传。 

四、工作措施 

(一)构建宣传矩阵,实现全面覆盖。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分别建立本单位和负责行业领域微信群,并在微信群内开展反电诈宣传。建群原则如下: 

第一级微信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反电诈宣传指挥群,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群。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反电诈宣传工作方案、协调工作事宜、推送宣传资料、督导责任落实。 

第二级微信群:由各成员单位牵头,建立本单位反电诈宣传微信群,单位所属人员全部进群,并在群内开展反电诈宣传。二级微信群必须至少有一名辖区民警进入,并与该单位一名领导干部共同担任群管理员角色。辖区确认以成员单位驻地为准。 

第三级微信群:由各成员单位牵头,按照分工建立分管行业领域微信群,采取逐单位、逐场所、逐住户走访方式,尽最大努力将18岁以上群众全部邀请进群,并在群内开展反电诈宣传。三级微信群必须至少有一名辖区辅警进入,并与该单位一名领导干部共同担任群管理员角色。辖区确认以成员单位驻地为准。 

各级反电诈微信群要统一命名、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命名方法:一级微信群命名为“梅河口市反电诈宣传工作指挥群”;二级微信群命名为“XX单位反电诈宣传工作群”,如“XX局反电诈宣传工作群”“XX镇反电诈宣传工作群”“XX街道反电诈宣传工作群”;三级微信群命名根据宣传对象进行命名,如“沿街商铺反电诈宣传工作群”“百货大楼反电诈宣传工作群”“XX街道XX社区反电诈宣传工作群”“XX镇XX村反电诈微信群”。人数超过500人的,可建多个微信群,并在微信群名后加“1群”“2群”编号。 

(二)强化分析研判,提升工作实效。由市公安局牵头,对电信网络诈骗类警情进行分析研判,找准发案规律、特点及诈骗手段,制作预警类、普法类等宣传信息,并推送至一级微信群,由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第一时间在二级微信群、三级微信群内转发,快速形成宣传高潮和热点,持续发酵宣传的教育引导作用,最大限度提升全民反电诈能力。 

(三)灵活方式方法,确保宣传效果。各成员单位在做好网上宣传的同时,更要利用好现有资源,采取拉横幅、贴海报、发传单以及使用固定、车载LED屏滚动播放宣传信息等方式,在本单位及责任单位、场所和移动交通工具发布反电诈宣传信息,实现反电诈宣传信息随处可见、全面覆盖,达到“全民受教育、人人能甄别、案件零发生”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切实把此次反电诈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扛起责任、抓好落实。要参照此方案成立反电诈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推进,推动各项宣传工作及时落实、全面落实、细致落实,确保不打折扣、不留死角。5月20日前,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完成三级微信群建立。 

(二)严格标准,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既要注重网上反诈宣传,又要注重网下氛围营造;既要注重宣传普法,又要注重答疑解惑。尤其是对群众咨询或求助类情况,能够给予解答的要认真解答,对把握不准的要及时联系群内民警给予解答,确保群众及时全面掌握电信网络诈骗相关信息,避免被骗。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市委政法委要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定期对各单位反诈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组织不力,进展迟缓,效果不佳,案件高发的责任单位进行全市通报。 

附件:梅河口市打防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长效机制职责清单 

     《梅河口市全民反电诈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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