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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3 15:1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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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发〔2021〕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现将《梅河口市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梅河口市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政策解读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

梅河口市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21〕6号)安排部署为发挥梅河口市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优势,促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加快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推动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以“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共享利益链”为重点,以标准化生产、精深化加工、集群化发展为方向,做大做强做优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按照“一个牵头部门、一位负责同志、一套工作专班”模式,实行“五化”工作法,有效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快构建乡村振兴产业体系,努力探索具有梅河口特点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二)主要目标。2021年,启动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项目,积极培育建设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打造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14户,市级以上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到10户以上。到2025年,培育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企业,大幅度提高粮食、畜禽和特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利用五至十年时间,推动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产值突破200亿元。

二、主攻方向

推动农业各类要素资源的配置和整合,发挥资源优势,依托骨干企业,立足全产业链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着力打造九大产业集群。

(一)打造玉米水稻产业集群。巩固提升玉米精深加工能力,突出食品化、饲料化方向,推进玉米全产业链条协同创新。加强与吉林农大、通化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培育优质加工型玉米和饲用型玉米品种,建设百万亩优质、特用玉米生产基地。探索玉米精深加工,积极发展鲜食玉米和玉米主食化生产,重点开发玉米淀粉糖、玉米蛋白粉等玉米食品,全链条挖掘增值潜力。以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阜康酒精为核心,加快推进玉米精深加工业升级,提高自主转化能力。支持酒精产业实施上量、上市“双上”工程,通过升级改造、产品研发、品牌培育,开发玉米胚芽油、饲料等系列产品。引进泸州老窖集团,利用阜康酒精生产优势,合作建设泸州老窖东北亚白酒生产基地,打造高知名度的酒类产品品牌。研发推广“梅河精酿”系列产品,重新打响梅河啤酒品牌。发挥梅河大米“中国皇粮御米”品牌优势,加强绿色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建设、扩大生产规模。组建国有梅河口丰源优质米业公司,推进我市大米集团整合重组,以海龙水库上游小杨乡、山城镇片区20万亩有机高标准水稻生产基地为依托,打造梅河大米产业集群。以“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方式,打造生产加工、市场营销、品牌建设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提升稻米精深加工能力水平,积极开发糙米、胚芽米、方便营养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做好与正大集团的合作,推进常温米饭生产线项目,使梅河大米产业从“卖米”转为“卖饭”,大幅提升梅河大米产品附加值。深化与浙江丽水市粮食产销对接,推动大米加工产业“产供销”全链条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打造棚膜蔬菜产业集群。围绕海龙镇、山城镇、黑山头镇、曙光镇、湾龙镇、李炉乡等重点乡镇,推进棚室集中连片开发,建设棚膜经济规模化优势区。抓住江楠集团农批项目落户我市的有利契机,打造辐射东北的蔬菜生产基地,到2025年,发展棚室蔬菜1000亩,打造百亩以上的规模园区10个。配套完善种苗基地、仓储保鲜、产地市场等产业要素,谋划发展净菜加工、预制菜肴加工等餐桌食品产业,延伸蔬菜产业链条,满足城市多样化、便捷化需求。围绕千家万户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培育“一村一品”和特色种植业,打造城市“菜篮子”产品直接供应基地。按照“小规模、大群体,小成本、大收入”的思路,在2021年先行确定60菜种植试点村的基础上,引导全市农户以庭院为载体,因地制宜发展庭院蔬菜种植,通过设置本地蔬菜便民直销点、销售专柜和预约上门收购等销售方式,帮助农民解决蔬菜销售问题,加快推进庭院经济发展。到2025年,发展庭院经济专业村100个、专业镇5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打造食用菌产业集群。把食用菌作为我市的优势产业项目,在扩大规模、提升品质上下功夫,着力打造山城镇香菇小镇、双兴镇黑木耳之乡,其他具有产业基础的红梅镇、杏岭镇、李炉乡等乡镇整体推进。到2025年,发展食用菌专业村30个,专业户3000户,数量达到5000万袋,实现产值2亿元,带动农民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培育扶持食用菌企业做大做强,在现有产业规模基础上,引进外埠食用菌科研产业化成果,加快食用菌品种的繁育,加大食用菌菌种培育和开发,走标准化、规范化、设施化生产和科学化管理之路。在现有基础上,扩大食用菌精深加工,加强食品、保健、医药和软饮料等方面的开发应用,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大力开发食用菌干制品、活性成分提取及其他精加工产品,形成产品多样化、市场多元化的食用菌产业格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打造果仁(林特)产业集群。充分利用梅河口市亚洲最大果仁加工集散地优势,以及果仁知名度高和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高的优势,推动果仁加工向规模化、标准化、精深化方向发展,打造“世界松子之都”。整合31户规上果仁加工企业,建设标准化果仁园区,推进果仁加工企业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鼓励企业发展精深加工,开发高附加值的中高端果仁系列产品。加强脱皮果仁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推广果壳生产可降解环保型餐饮具、造纸浆粕、活性炭等技术的应用。重点推进吉林纳德国际果仁精深加工项目、弘越果仁食品深加工项目,发挥果仁协会作用,通过举办大型产品展销会、长白山果仁产业论坛等方式,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充分利用半山区、林地资源优势,在全市12个乡镇建立矮化红松兼果林种植基地,到2025年,新增矮化红松果林种植面积5万亩,总量达到23万亩,启动俄、朝、蒙松子原产地市场化整合,推动全球松子原料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商务局、高新区、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打造生猪产业集群。以进化镇、杏岭镇、红梅镇、中和镇、湾龙镇等乡镇为主,建设优质生猪养殖产业带。发挥亿和瑞丰、浩成畜牧等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和养殖场的引领带动作用,建设稳定的生猪产业联合体,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到2025年,全市生猪出栏达到20万头。坚持引进养殖、饲料、加工、物流等全产业链企业和项目,鼓励大型屠宰加工领头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推进生猪副产品精深加工,着力发展生猪系列冷鲜肉、调理肉、熟食制品、肉类休闲食品加工产业,加快由卖生猪向卖猪肉、卖食品转变,提高肉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六)打造肉牛肉羊产业集群。以双兴镇、牛心顶镇、杏岭镇、兴华镇、小杨乡、李炉乡等乡镇为主,引进优质肉牛、肉羊品种,扩大能繁牛羊饲养量,到2025年建设5万头优质肉牛、肉羊养殖产业集群,巩固提升养殖规模及质量。实施“全链条、全利用”产品开发,发展屠宰加工、熟食加工,积极谋划皮革制品、生物制药等产业链延伸,提高附加值。重点发展冷鲜肉、西式肉、功能性肉、休闲肉和调理肉制品等,构建畜牧业产品生产、加工、综合利用、梯级增值的产业格局。加快粗饲料开发利用进程,配套建设秸秆饲料贮存、加工等设施,推动畜牧养殖与秸秆饲料开发利用同步发展。严格划定污染治理区域,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七)打造禽蛋产业集群。依托正方牧业、金燕牧业、顺发牧业、德坤牧业等禽蛋类龙头企业,联动发展种雏繁育、规模饲养、深度加工、冷链物流,推动由初级加工向餐桌食品、休闲食品方向发展。建设以进化镇、杏岭镇、双兴乡、一座营镇、牛心顶镇为主,其他乡镇为外延,涵盖19个乡镇的超千万只优质肉禽养殖产业带。到2025年,蛋禽年存栏量达到100万只,禽年出栏量达到1000万只以上。持续推进鲜蛋品、腌制蛋制品、液蛋制品的生产研发,引进加工企业,着力发展蛋类深加工产品,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效益最大化。加强副产品的综合利用,研究骨、内脏、血液、羽毛等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开发骨粉、骨油、高品质血粉、血浆蛋白粉、肠衣以及具有保健功能的生物制品等,提高其附加值,着力构建畜禽精深加工体系。推进梅河口鸭肥肝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强化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提升产品价值和知名度,巩固亚洲最大的肥肝生产基地地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打造梅花鹿产业集群。以水道镇、小杨乡、黑山头镇、双兴镇、康大营镇为主,建设万只优质梅花鹿养殖产业带,突出良种繁育、全产业链开发、品牌打造和科技创新。加强产地初加工建设,积极推进鹿茸、鹿胎、鹿血、鹿肉等精深加工,不断增加鹿保健品、休闲食品等产品品种,提高产品档次,提升“吉林梅花鹿”品牌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九)打造人参(中药材)产业集群。加强中药材优良品种选育研究与示范推广,以水道镇、吉乐乡、山城镇、兴华镇等为主,建立5万亩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依托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中草药基地建设与各大制药企业的合作,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基地”的生产经营模式,带动农民按标生产、规范管理,推进中药材全程标准化生产。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连片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水肥一体设施,建成能排能灌、土质良好、通行便利、抗灾能力较强的高标准中药材生产基地。支持人参、五味子、梅花鹿等“吉林省(国家)北药基地”核心中药材大品种规模化种植(养殖),鼓励中成药生产企业开展中草药规模化种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任务

聚焦我市农业农村现状,发挥农产品加工业“接一连三”“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作用,以绿色、健康、安全为发展方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推动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各类要素资源的配置和整合,延伸拓展现代农业和食品加工产业链条,打造优质农产品产业集群。

(一)实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围绕九大产业集群建设,谋划建设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的生产加工型项目,对我市农产品加工及食品产业进行补链、强链、延链工程。深化梅河口与浙江丽水对口合作,促进梅河口农产品与丽水市场、梅河口资源与丽水资本深度对接。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合作,推进双边优质资源、精深加工、物流配送等联动发展。加快推进江楠农产品批发市场、健康食品产业园、果仁产业园、山城镇物流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正大“福来食集”新零售项目泸州老窖白酒生产基地项目、洪泰果仁加工项目、昌德食品甜玉米加工项目、双兴牧业家庭农场肉牛养殖项目、天意家庭蛋鸡养殖项目、保兴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等重点项目建设进程。(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高新区、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二)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行动。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整合资源要素,与上下游企业组成战略联盟,鼓励跨地区、跨行业组建产业集团。鼓励支持符合上市基本条件的成长型企业上市融资,对新上市的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户”模式,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十四五”末,力争培育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2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三)实施园区创建行动。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产业强镇为重要抓手,着力打造培育融合度较高的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主导产业突出、产村融合发展、宜业宜居的农业产业强镇。加大对示范园区支持力度,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依托全市一产的优势和基础,扶持涉农企业从工业向一、三产业两头拓展,把接二连三融合发展的潜能充分释放出来。在提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基础上,重点抓好梅河大米省级产业园和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到“十四五”末,力争培育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1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个、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3个以上,特色产业专业镇8个、专业村6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四)实施创新转型升级行动。支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开展关键技术、前沿技术攻关,强化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推进产品和产业结构升级。鼓励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加工企业,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引导产学研协同发展。鼓励企业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发挥院士工作站、吉林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等院校优势,推进科企嫁接,搭建合作平台。引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农业企业家培育计划,组建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专家顾问团。到“十四五”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领域力争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家。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五)实施原料基地建设行动。引导鼓励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土地托管等方式,建设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在全市重点建设一批优质玉米原料基地、绿色水稻原料基地、畜禽养殖核心示范基地和矮化红松兼果林种植基地。着力发展棚膜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杂粮杂豆、花卉、梅花鹿等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加快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种子资源普查,依托省级种子资源库建设,开展种子(种畜)育繁推攻关,用好省级种业发展基金。实施25万头生猪、肉牛、肉羊建设工程,用好市级贷款贴息补贴和省级肉牛产业基金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改革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林业局等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六)实施品牌打造行动。依托“梅河臻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重点打造梅河大米、果仁、肥肝、酒精等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大力培育发展乡村特色农产品。建立全市农业品牌名录,完善品牌产品标准,加强品牌监管保护,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组织企业开展多渠道营销工作,依托长春农博会、其他省份及国际农交会等展销平台,组织重点企业参与涉农展洽活动。利用电商、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方式,支持企业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形象、统一推介的原则,建立集“互联网+”与网红经济于一体的梅河口农产品品牌形象。到“十四五”末,培育县域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个、知名企业品牌10个、产品品牌3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七)实施农产品流通降本增效行动。推动棚膜果蔬、肉牛、梅花鹿等传统特色交易市场优化升级,培育特色农产品市场示范基地。谋划打造东北最大的现代化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农产品损耗和物流成本。培育和扶持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冷链物流经营主体,着力解决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和城市冷链配送“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商和网络直播,推动企业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探索建设“吉字号”农产品品牌专区。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和“快递下乡工程”,建设覆盖市、乡、村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在乡镇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建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市邮政公司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利用中央、省级现有政策和涉农资金,充分用好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项目建设。对九大产业集群发展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产加销一体化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和农产品品牌建设优先给予政策性资金补贴,重点用于解决生产、加工、流通方面的薄弱环节。落实《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棚膜经济和生猪、肉牛产业发展做好“菜篮子”稳产保供的实施意见》(梅政发〔2020〕8号)文件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二)加大金融创新服务力度。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将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融合项目列为重点支持对象。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况下,根据市场化原则,鼓励金融机构对纳入财政政策扶持范围的企业和项目,予以优先扶持。采取担保费用补助、业务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实现农业大县农业政策性信贷担保全覆盖。探索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产量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充分用好省级财政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中安排的特色农业保险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梅河口支行、市财政局、通化银保监分局梅河口监管组、市金融办、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三)加大减税降费落实力度。农产品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的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可按税法有关规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政策,在落实植物油、乳制品、酒及酒精等农产品全国统一核定扣除标准基础上,按照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对我省增列的13个行业实行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政策。全面落实好乡村振兴新动能培育试验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缴纳增值税省级分享增量部分奖补政策。责任单位:税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四)加大用地计划保障力度。对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自然资源部门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按照省自然资源厅下拨我市的土地利用计划,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鼓励企业参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利用增减挂钩政策获得建设用地。对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生产过程中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的生产设施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用地,按有关规定在乡镇政府备案。鼓励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参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空心村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整合利用农村零星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五)加大用电成本降低力度。对县域(镇村)的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加工、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等用电给予适当补贴。贯彻落实省发改委有关县域(镇村)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园、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省级及以上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符合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条件的市级农业产业园和农村小微企业办电成本电价政策支持采取电力市场交易等方式,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国网梅河口供电公司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六)加大项目招商引资活动。强化市乡联动,强化产业链招商,完善支持政策、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凝聚招商引资合力。搞好项目策划、做好项目储备,引进一批大企业投资我市,确保项目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借助各类经贸对接交流活动平台,加大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项目引进力度。发挥12312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热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席会议作用,为外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全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完善相关机制,促进项目履约落地。(责任单位: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七)加大营农环境优化力度。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企业引进紧缺型和创新创业型人才,按有关政策规定,在薪酬待遇、安家补贴、子女教育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对创新创业人才在市内创办的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企业、科研成果在市内转化落地的项目,通过利用省级创新创业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每个项目按规定给予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定向股权投资。对于落户市内的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重点项目涉及的审批手续,除国家、省明文规定确需投资方自行办理外,属于市级及以下权限范围内的相关手续,由项目所在地办。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数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梅河口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五化”工作法,围绕九大产业集群,按照“一个牵头部门、一位负责同志、一套工作专班”模式,列第一位的责任部门为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领导担任产业集群群长,相关部门配合,逐个制定实施方案,推动任务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度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发展合力。各牵头部门、各乡镇要发挥主体作用,设立推进专班,集中资源、集中兵力,全力抓好县域统筹工作,为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实施目标、主攻方向和政策措施的要求,强化责任主体,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在体制机制创新、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等方面支持配合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部署,全力推进本方案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实。

(三)强化统计监测。按照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和相关部门分工要求,相关部门要做好统计调查监测工作,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升规入统。国家统计局梅河口调查队、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工信局要完善工作制度,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监测和统计分析体系,全面准确反映各产业集群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价值。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基础数据录入、汇总等工作,全面客观反映行业发展状况。

(四)强化宣传引导。发挥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服务会员等方面的作用,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吸纳就业等责任。选树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典型企业和园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五)强化督导考核。加强本方案实施的监督和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和评价制度,将方案落实及发展成效纳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实施情况汇报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定期跟踪调度,层层压实责任,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评比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1.梅河口市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工作领导小组

 2.梅河口市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集群专班

附件1

梅河口市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礼军  市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刘  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祝洪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袁伟业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肖  雷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  静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  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弘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海军  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督察

王  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付长伟  市统计局调查队队长

张希伟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

李  玲  市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于国林  市林业局副局长

赵  喜  市供销社副主任

任金绪  税务局副局长

雷  震  国家统计局梅河口调查队副队长

宋世峰  市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张丽萍  中国人民银行梅河口支行副行长

丁德利  通化银保监分局梅河口监管组副组长

赵贵军  国网梅河口供电公司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各部门合力推进全市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发展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刘伟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接任工作的同志补充。

附件2

梅河口市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集群专班

围绕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九大产业集群,为有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按照“一个牵头部门、一个负责同志、一套工作专班”模式,特分集群成立如下工作专班:

一、玉米水稻产业集群

群    长:张希伟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棚膜蔬菜产业集群

群    长:陈雪松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食用菌产业集群

群    长:陈雪松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果仁(林特)产业集群

群    长:陈雪松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生猪产业集群

群    长:王志强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肉牛肉羊产业集群

群    长:王志强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禽蛋产业集群

群    长:王志强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梅花鹿产业集群

群    长:王志强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人参(中药材)产业集群

群    长:陈雪松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第一位的责任部门为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本产业集群工作推进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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