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政办函〔2021〕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调整梅河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丁相明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委 员:朱殿波 市公安局副局长
白雪松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冀广超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梁 爽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 术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兰波 市民政局副局长
苏 丹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班淑菊 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科科长
梅河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白雪松兼任。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