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政办发〔20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9日
梅河口市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养老机构管理,提高养老机构安全水平,彻底解决全市养老机构现存安全隐患,按照《吉林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吉民发〔2020〕52号)具体分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细致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养老行业领域、所有相关人员全覆盖,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本质安全水平新提升,确保全市养老行业安全运营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查清各类风险隐患,建立隐患整改清单。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会商工作机制,解决行业监管部门无执法权的问题,彻底根治养老机构现存安全风险,对已查有隐患落实整改要求及期限,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打击未备案、无许可等非法违法运行行为,推动全市养老机构规范化运行。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以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吴伟为组长,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大队领导为副组长,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数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司法局、各属地乡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督指导科负责协调、调度、汇总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四、整治工作重点内容
(一)核查各养老机构的土地和房屋使用性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是否办理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相关审批手续,特别是对改扩建情况进行核查,坚决杜绝苯板夹心的彩钢建筑用于人员居住和活动;
(三)建筑结构、消防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四)是否具备火灾条件下的应急疏散能力,是否配备具有相应资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人员疏散;
(五)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是否达标。消防巡查检查、培训演练等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是否落实;
(六)电气线路敷设和电气设备使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是否存在违章动火、动焊行为;
(七)对建筑的装修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排查,坚决杜绝使用PVC等易燃可燃材料用于室内装修、装饰。
五、工作分工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养老机构登记工作,各养老机构登记后才可开展服务活动,对未登记的养老机构立即联合相关部门予以查封。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和运营的监督检查,在督察检查中发现存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特种设备等方面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督促养老机构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书面告知相关部门,对安全隐患突出或者情况紧急需要立即处置的,应当依法责令养老机构停业整顿或者采取紧急措施处置,并通知相关部门到场处理。
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火灾隐患整改提供技术指导。
市住建局对消防审批养老机构消防审批手续进行核查并处理。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核查养老机构土地使用性质,对违建行为进行认定;负责对养老机构的房屋使用性质进行核查处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养老机构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所列情形的,由相关部门提供相关材料,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市政数局负责接到新开办的养老机构申请后,向市民政局通报相关信息。
市公安局负责在对非法养老机构分流取缔过程中,维护现场秩序,同时对现场违法行为予以惩处。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在对非法养老机构分流取缔过程中,做好现场的医疗救护保障工作。
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对专项行动进行新闻报道,引导舆论导向,对该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曝光。
市司法局负责在对非法养老机构分流取缔过程中提供法律支撑。
属地乡镇(街)负责做好取缔养老机构的转移老人前调查工作,征求老人及其家属的意愿,并做好家属的思想动员工作,为转移安置入住老人工作提供后勤保障,同时加强对取缔养老机构的后期管理,杜绝恢复运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核准,市民政局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类隐患必须于3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领导小组成员下沉一线,盯紧现场,根据养老机构服务安全标准和有关规范,开展隐患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要坚决破除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对各类事故及事故发生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处置、绝不姑息,确保重大风险防得实、控得住、管得好。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对违法违规机构坚决予以曝光。
(三)下重拳严执法。坚持“干部+专家”的隐患排查治理模式,各责任部门制定详细隐患整改清单。逾期未改的,坚决予以停业整顿给予行政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市民政部门取消备案,通报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关闭取缔。
(四)形成联合机制。各部门要每季度联席会商养老机构风险隐患,互通工作信息。对于新开办的养老机构,证照审批部门要第一时间向市民政局通报信息,由市民政局督促养老机构到相关的审批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对于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和火灾风险的养老机构,特别是无法取得土地、房屋、消防等部门手续的单位,由市民政局牵头,属地政府配合,相关部门介入,对人员进行分流取缔。对于安全隐患久拖不改、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达标的单位,由市民政局牵头,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进行重点管理。
附件:梅河口市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梅河口市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 伟 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张兰波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 勇 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组 员:曾祥峰 市住建局副局长
刘 杰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 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中军 市政务中心一级主任科员
董海芳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煜晖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尚学宾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李巍巍 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各属地乡镇(街)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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