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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