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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研究《中共梅河口市委宣传部 梅河口市司法局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讨论稿)》等问题
2021年12月9日,牟大鹏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中央政治局分析研究2022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安全生产法》;听取了关于经济运行、近期安全生产;研究讨论了《中共梅河口市委宣传部 梅河口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讨论稿)》《梅河口市总林长令发布制度(讨论稿)》等八项制度、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梅河口市市直部门保留的权责清单(讨论稿)》等问题。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会议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全市上下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会议要求,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和乡镇(街)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学深悟透做实,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果转化为法治梅河口建设的生动实践。
关于《中共梅河口市委宣传部 梅河口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讨论稿)》
会议认为,今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高质量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基层治理和矛盾的调处化解意义重大。
会议原则同意市司法局提交的《中共梅河口市委宣传部 梅河口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讨论稿)》,会后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要求,各分管领导、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把普法融入依法治市、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全过程,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突出《民法典》等重点内容,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推动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关于学习中央政治局分析研究2022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听取我市经济运行情况
会议认为,12月6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2年经济工作,为我们2022年经济工作谋好篇、开好局、走好路提供了根本遵循,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今年一至三季度,我市经济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GDP增速保持全省市州第一名,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
会议要求,市统计局要按照“五化”工作法,制定经济运行目标任务分解表,将各项指标细化到责任部门、工作举措和责任目标,同时,组织各行管部门开展一次专题业务培训,指导做好企业升规入统工作。各相关领导和部门要抓好项目建设和谋划,将现有项目的续建和新项目的落地抓实抓细。要变冬闲为冬忙,尽快推进冬季不停工项目的建设,并结合我市4+3现代产业体系与省里提出的“六新产业”和“四新设施”抓好招商引资工作。
关于学习《安全生产法》及听取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开展这次《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是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的具体举措,也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必然要求。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近期发生的两起事故暴露出了我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仍然存在短板和漏洞,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会议要求,各部门、乡镇(街)要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规定,防止责任划分不清,举措落得不实,更不能存在侥幸懈怠心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三个必须”的原则,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和各乡镇(街)要建立健全乡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关于《梅河口市总林长令发布制度(讨论稿)》等八项制度
会议认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建立林长制工作制度有利于推进林长制顺利实施,真正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落地。
会议原则同意市林业局提交的《梅河口市总林长令发布制度(讨论稿)》《梅河口市林长制巡林制度(讨论稿)》《梅河口市林长制工作督查督办制度(讨论稿)》《梅河口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制度(讨论稿)》《梅河口市林长制会议制度(讨论稿)》《梅河口市林长制信息通报制度(讨论稿)》《梅河口市林长制信息公示制度(讨论稿)》《梅河口市林长制档案管理制度(讨论稿)》。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和部门要对标对表各项制度,逐条逐项细化分解,逐项抓好落实。市林长办要根据林长制相关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林长制考核细则,确保各项制度要求落到实处。
关于全市造林绿化工作
会议认为,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开展绿美梅河大地工程的必然要求。
会议原则同意市林业局提交的关于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相关意见,会后制定方案印发实施。
关于《梅河口市市直部门保留的权责清单(讨论稿)》
会议认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原则同意市政数局提交的《梅河口市市直部门保留的权责清单》。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梅河口市市直部门保留的权责清单》行使职权,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探索实施“最多跑一次”“代办制”。要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调整完善各部门权责清单,确保清单的合法性、时效性,让每项权力有据可查,企业和群众办事有章可循。
主 持:牟大鹏
出 席:王 军、丁相明、孙士岩、王礼军、
瞿 鹏、王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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