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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9 13:4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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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函〔202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

《梅河口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附件:《梅河口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政策解读

 

梅河口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夯实粮食根基,根据农业农村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农建发〔2021〕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吉政办函〔2021〕1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以保障粮食产能、恢复提升耕地质量、促进黑土耕地资源持续利用为目标,坚持工程、农艺、生物措施相结合,逐步改善黑土耕地设施条件、内在质量、生态环境,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实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依法依规统筹安排相关转移支付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黑土地保护利用。

坚持保护优先、用养结合。统筹粮食增产、畜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黑土地保护之间的关系,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生产布局,推进种养循环、秸秆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还田等综合治理模式,促进黑土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

坚持科技创新、技术支撑。强化黑土地保护科技创新,将科技创新作为第一动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推广综合性保护技术,实现黑土地科学保护与农业高质量发展双赢。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不同地区农业生态特点和土壤类型,实行科学分区分类,统筹土、肥、水、种及栽培等生产要素,综合运用工程、农艺、生物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提升耕地质量,确保黑土地保护取得实效。

坚持农民参与、合力推进。强化黑土地保护政策宣传,充分调动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性,积极引导各类组织和社会资本参与,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合力,推动黑土地保护利用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目标

在我市黑土区耕地,连续5年采取工程、农艺、生物等综合措施进行保护。保护总面积不低于71万亩。

2021年,建设高标准农田9.5万亩(含标准化示范—黑土地保护建设2.69万亩),实施保护性耕作5万亩,“有机肥+深翻还田”1万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2.31万亩,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点19个。

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16.94万亩,实施保护性耕作等秸秆还田280万亩次和“有机肥+深翻还田”71万亩,实现耕地质量明显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增加1g/kg,旱田、水田耕作层分别平均达到30厘米和20厘米以上,耕地“变薄、变瘦、变硬”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水土流失防治取得初步成效,黑土地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四、分区施策

(一)低山区固土保肥区

低山区分布在西南部的小杨满族朝鲜族乡、山城镇南部、吉乐乡、水道镇、红梅镇、进化镇西部的山区。耕地坡度15—25度。该区域水肥易流失,要突出防止水土流失为主。丘陵区分布在湾龙镇的莲河村、海龙镇以北,小杨满族朝鲜族乡北部、山城镇西部、水道镇中北部、中和镇南部、红梅镇中部、曙光镇南部、进化镇、杏岭镇西南部、湾龙镇东北部、双兴镇北部、牛心顶镇西北部东北部、兴华镇东部、康大营镇东部地区。低山丘陵区中部及顶部水土和养分易流失的耕作区,应以减少地表径流为主,低于25度的坡耕地应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免耕播种、测土配方施肥、环坡打垄等措施,改善土壤质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耕地地力等级,增强水土流失防御能力,提高土壤保肥性能。

(二)堆积平原提质增肥区

堆积平原区提质增肥区主要以波状台地和冲积平原为主。分布在山城镇东部,红梅镇北部、中和镇北部、黑山头镇、曙光镇北部、杏岭镇、李炉乡、湾龙镇、海龙镇、双兴镇南部、新和镇、牛心顶镇中部、一座营镇、兴华镇西部、康大营镇西部,沿河谷平原两侧分布,地形呈波状起伏。保护工程以防止该区域土壤肥力退化,主要以构建科学合理的耕作和培肥为主攻方向,开展深翻深松、免耕或少耕、秸秆还田、化肥与有机肥配施、科学轮作、养分调控、测土施肥等综合配套技术,有效遏制耕地质量退化,不断提高土壤肥力水平。

五、实施内容

(一)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实施农田土地平整、田间机耕路、灌排渠道、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综合设施建设。加快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高产稳产、绿色生态、适宜全程机械化作业、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示范样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局、各乡镇<街>)

(二)突出抓好秸秆还田。在适宜区域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梨树模式”,对保护性耕作农机具优先补贴,积极建设示范应用基地。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秸秆深翻还田,优化耕作制度,适宜地区改春整地为秋整地,在旱地采取秋季收获后实施秸秆机械粉碎翻压或碎混还田,水田采取秋季收获时直接秸秆粉碎翻埋还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

(三)加强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加强黑土耕地质量变化规律研究,合理布设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立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工作机制,完善黑土地耕地质量档案。

1.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提升耕地质量监测能力,建设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充分依托科研单位力量,探索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定位技术和遥感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建立黑土耕地质量监测体系。

2.建立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机制。与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等黑土地保护措施相结合,开展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效果评价。在坚持科学、公正、准确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执行期和任务完成时的数量和质量评价,监测工程实施效果。每5年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更新数据库信息,跟踪黑土地数量、质量状况。依据调查结果,提出保护意见建议,推动黑土地分类保护。(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

(四)稳步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每年采集测试土壤样本,到2025年,我市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覆盖,化肥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健康栽培等绿色防控技术及高效低风险农药,到2025年,农药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探索有机肥(农家肥)施用补贴政策机制,重点实施“有机肥+深翻还田”为主的综合技术模式,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种养循环农业,开展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等堆沤腐熟和就地就近施用。探索有机肥与微生物肥料配合施用,提高土壤肥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局、各乡镇<街>)

(五)加快完善农田防护林建设。在不违规占用现有耕地前提下,深入实施我市农田防护林网修复完善工程。对防护功能低下的退化防护林带进行修复改造,逐步提高质量,增强防护效能。对生理成过熟林带进行采伐更新,建设新一代防护林,调整优化防护林网结构,形成完备的农田防护林体系。(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

六、构建长效机制

(一)强化规划引领。编制我市黑土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坚持高位推动、科学布局、综合施策原则,统筹实施数量管控、水土保持、田间配套、地力提升、生态保护、监测信息等工作制定本地黑土地保护规划,统筹做好项目布局、资金安排、政策衔接,集中力量建设黑土地保护利用示范区,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任务,落实保护措施。

(二)加强政策统筹。统筹落实黑土地保护有关政策、项目,加强相关资金分配使用的衔接配合。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综合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保护性耕作、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等项目。

(三)强化科技支撑。积极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探索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科研单位开展技术攻关,推进技术创新。加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黑土地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切实增强科技对黑土地保护工作的支撑能力。

(四)强化示范引领。学习梨树等万亩级核心示范基地和千亩级辐射示范基地建设经验,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科技创新成果应用示范,全市拟培育30个示范样板村,探索建立“经营主体+生产基地+科研单位+农户”多元化合作机制。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示范户,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等先进技术及优质品种、机具综合示范。

七、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梅河口市粮食安全工作暨黑土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议事,加强对黑土地保护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统筹协调。全面推行“田长制”,压实“五级书记”抓黑土地保护责任,统筹推动黑土地保护政策落实。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保护利用黑土地积极性,促进用地养地。每年5月上旬,项目完成验收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结全市工程实施情况报市政府。

(二)强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黑土地保护专项资金,统筹市级各类财政性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供必要的黑土地保护工作经费,整合黑土地保护相关项目资金,提升耕地占用税征管水平,用好用足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有关政策,积极引导第三方服务机构、农业经营主体共同投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切实加强对黑土地保护工作的资金保障。

(三)强化监督考核。制定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每年进行一次实施情况评估,每3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各有关单位、乡镇政府班子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绩效考核。通过督查、考核、通报、约谈等方式,压实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责任。

(四)注重宣传培训。强化黑土地保护科技人才队伍、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和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激发农业科技人员活力。加大黑土地保护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黑土地保护工作成效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黑土地、保护黑土地的良好氛围,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分享等活动,提高农民保护黑土地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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