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政办发〔20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
《梅河口市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
为做好农户安全储粮,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57号)要求,从根本上解决“地趴粮”问题,减少粮食产后损失,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节粮减损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原则,深入推进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行动,完善工作责任体系,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消除“地趴粮”,实现节粮减损、农民增收。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因地制宜,全力推进庭院立体储粮。加大指导力度,贴近农户需求,以安全、通风、降水、防鼠、防雨雪、出入仓方便为目标,开展不同规模农户储粮装具选型及示范应用。鼓励和引导农户利用自身条件,就地取材,采取搭栈子、上楼子、码趟子、网袋码垛等方式,实现离地通风储粮。同时积极推广科学储粮仓,通过示范引领帮助农户算好粮食减损增收账,提高农户参与安全储粮、科学储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各乡镇〈街〉、市商务局)
(二)强化农企对接,大力开展订单种植。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粮食加工、收储企业合作,大力开展订单种植和产销衔接,减少中间环节,实现由“存粮在家”到“存粮在库”。(责任单位:各乡镇〈街〉、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统筹现有资源,强化粮食产后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现有粮食收储企业仓储设施、机械设备以及人员等优势,积极参与粮食产后服务,主动为农民提供代清理、代烘干、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街〉、市商务局)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爱粮节粮浓厚氛围。加大节粮减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推广普及安全储粮技术知识,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抖音等平台以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民保持离地通风、立体存粮的储粮习惯,加强对粮食损失浪费行为的监督约束,营造爱粮节粮、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把解决“地趴粮”问题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持续抓好推动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成立由分管粮食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梅河口市解决“地趴粮”问题工作专班,市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跟踪调度、综合汇总、情况上报等工作。各乡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落实责任,推动解决“地趴粮”问题的工作顺利开展。
(二)形成工作合力。市直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市商务局要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加强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要将解决“地趴粮”成效分别纳入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示范镇创建助力乡村振兴”以及“千村示范”创建评选条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市金融办协调金融机构,对有融资需求的相关主体给予信贷支持。
(三)加大资金支持。各相关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各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统筹用好中央产粮大县奖励、农机购置补贴等相关资金,在尊重农民意愿、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采取以奖代补或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乡村安全储粮和粮食产后服务设施建设。
(四)严格考核问责。加强督导检查、效果评估和考核问责,对“地趴粮”整治工作不力的部门通报批评,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粮食重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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