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保秋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保秋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及省交安委要求,切实加强秋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我市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保秋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全市秋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扣“创建全国最安全省份”总目标,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固化提升春耕秋收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聚焦重点企业和农业大户、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违法“五个重点”,强化分析研判、全域排查、路面管控、服务保障、警示曝光 “五项措施”,打好风险防控主动战、源头隐患歼灭战、违法整治攻坚战、集中出行保卫战、宣传提示阵地战“五场战役”,确保实现“两个明显下降、三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不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不发生有影响的交通安全事件、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
二、组织领导
成立梅河口市保秋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丁相明 梅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梅河口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左鹏勇 新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 伟 新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朱殿波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管理大队长白雪松担任,副主任由市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孙亮担任,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企业和用工大户。农村地区厂区工地、农场果园、养殖场、种植大户等劳务用工单位和农业大户。
(二)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农村地区轻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面包车、三轮车、拖拉机。农村地区经常外出打工人员,重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
(三)重点路段。农村地区秋收集中出行路段、进山采摘重点路段、旅游线路及景区和农家乐周边路段、易受恶劣天气影响的季节性高风险路段,全市已排查出的农村突出隐患路口路段。
(四)重点时段。国庆等节假日时段、8至9时和17至19时亡人交通事故高发时段, “一早一晚”(5至7时、17至20时)秋收集中时段,农村红白喜事、赶集、周五中小学生放学回家、周日返校和民俗节日等时段。
(五)重点违法。酒驾醉驾、货车超载、违法超员、违法载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突出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分析研判,打好风险防控“主动战”。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秋收期间影响交通安全的风险要素开展一次综合分析研判,抓住重点、摸清底数、精准施策。
1.精准摸排务农出行交通要素。市农业农村局要重点摸排有集中用工需求的农场果园主、养殖场主、种植大户,掌握用工需求;摸排秋收期间经常外出打工人员,掌握务工意向。市公安交警大队要全面掌握农村面包车、非营运和个体承包大中型客车、轻中型货车、三四轮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有潜在违法风险的车辆。市交通运输局要排查秋收期间农民下地务农、外出打工集中出行路段以及存在道路风险的农村平交路口、路侧临水临崖等险要路段。(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精准研判务农出行交通风险。市农业农村局要研判务农集中出行特征,结合地形地貌、经济发展、社情民风等分析农村地区出行特征,重点研判采收瓜果、大田收割等用工需求和出行方式,以及农村地区婚丧嫁娶等风俗习惯期间存在的交通安全风险。市公安交警大队要研判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和违法特点,结合本地近三年秋收期间交通事故数据全面开展时空、成因、车型、交通方式等分析,重点分析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研判事故和违法多发时段、路段,以数据引领勤务部署,优化勤务模式。(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全域排查,打好源头隐患“歼灭战”。结合秋季道路交通安全特点,聚焦农村地区“人、车、路、企”交通安全突出风险,最大限度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3.强力推进农村公路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大队要紧盯尚未完成治理的农村突出隐患路口路段,加大排查整治力度,险要路段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改造;隐患平交路口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改造;农村公路与国省道平交路口减速带或减速震荡标线应上尽上。对已完成治理的隐患,要认真组织开展项目评估,综合评判治理效果,确保治理取得实效。(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排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督促治理,辖区人民政府负责保障资金具体实施治理)
4.强力推动修复农用机械专用通行道路(机耕路)。市农业农村局要推动乡镇政府在田间地头特别是国省干线两侧修建恢复农用机械专用通行道路(机耕路),最大限度减少农业机械作业期间通行国省公路问题。(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督促,辖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5.强力开展拖拉机无牌无证隐患治理。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全省拖拉机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教育、大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吉公函〔2022〕157号)部署,对辖区拖拉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仓见底、分类治理,用好“两站两员”“一村一警”力量,与用工单位、企业、农户见面,做到登记一批、规范一批、提示一批、查处一批、淘汰一批。深化 “亮尾工程”,加大反光标识粘贴力度,确保不漏一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路面管控,打好违法整治“攻坚战”。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最大限度将力量、装备投入到路面一线,投入到重点路段、时段,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6.集中开展农村公路“双违”专项治理。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农业农村局要针对务农出行安全隐患,开展联合执法,紧盯“一早一晚”重点时段,集中整治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突出违法,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强化警力部署,设置临时执勤点,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集中开展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大队要按照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秋季会战的整体部署,紧盯农民群众集中出行的重点路段和时段,加强治超联合执法,守住固定治超站,加密流动治超点,集中力量加大对货物运输通道等重点路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深化“百吨王”整治,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集中开展酒驾醉驾违法夜查行动。市公安交警大队要针对农村地区红白喜事、民俗节日酒驾醉驾的风险,围绕国省干线公路两侧乡镇村屯、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通过成立执法小分队、机动队等方式,每周末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常态化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每月做到所有乡镇全覆盖。(市公安局负责)
9.集中强化重点路段限速限型管控。市公安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要在秋收集中出行的特殊路段、时段,组成联合执法组,保障务工集中出行和农业生产车辆安全通行。公安交警可根据交通流量实际情况,在重点路段和“一早一晚”重点时段设置临时限速标志,严格限速管控;必要时可对重型货车限时通行,采取车型管控措施。(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集中组织驻点指导和定点劝导。乡镇人民政府要全面启动“两站两员”,组织干部深入包保村屯进行检查指导、驻点帮扶,协调解决秋收期间农民群众出行问题。要在重要路口特别是国省道与农村道路相交路口启动劝导站,村两委成员充实劝导员力量,在早晚务农务工时段,进驻劝导站开展劝导活动。(市公安局负责指导督促,辖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四)强化服务保障,打好集中出行“保卫战”。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秋收出行供给体系。
11.精准提供定制预约服务。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出台农忙时节重点时段运输服务补贴机制,建立专项补贴资金,对农忙时节农民出行运输服务给予补贴。乡镇人民政府要组建微信群、开通电话预约热线或网上预约平台,采取政府帮扶、生产经营单位自付、个人自筹等方式为用工大户提供集中出行预约定制服务。(辖区人民政府负责)
12.丰富客运运输组织形式。市交通运输局要通过新开线路、延长线路、点对点预约式服务等方式,开展“秋收”班等季节性班车客运服务,并根据实际采取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运营组织模式,加强客运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适配性。(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辖区人民政府配合)
13.积极组建志愿服务车队。乡镇人民政府要引导道路客运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网约车、出租车公司,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组成“志愿服务车队”,最大程度满足农村群众群体性、潮汐性出行需求。(辖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强化警示曝光,打好宣传提示“阵地战”。紧盯农村集市、集中农忙、节假日等重要时间点段,开展“面对面”宣传、“心贴心”提示、“点对点”教育,使交通安全深入人心。
14.广泛开展进村入户“大宣传”。市公安交警大队要持续推进 “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针对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重大风险进行广泛宣传,让宣传车在村镇走起来,广播喇叭在农村响起来,标语条幅在重点部位贴起来,将交通安全送进千镇万村。(市公安局负责)
15.集中开展典型案例“大警示”。市公安交警大队要认真梳理2020年以来本地农村地区农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违法超员等亡人事故,特别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典型案例,制作农村交通安全警示片,讲原因、讲后果、讲责任、讲防范,在县乡村三级多渠道滚动播放警示片,大力开展交通安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活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群众提升守法意识。(市公安局负责)
16.精准开展重点时段“大教育”。市公安交警大队要紧盯乡镇村屯、农场果园、劳务市场、用工企业,对务农务工人员开展“点对点”宣传提示教育。要发挥宣传小分队、“交通安全大篷车”机动作用,开展巡回宣讲。要结合季节因素,分阶段组织农村交通安全“两公布一提示”,开展秋季农村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交通安全风险预警,公布典型案例、重点违法,提示交通安全风险。(市公安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部署。开展保秋收专项行动是做好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工作、稳定全市交通安全形势的有力举措,各部门要以“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理念,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迅速掀起保秋收专项行动高潮,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坚决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加强部门协作,深化实体运行。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检验市交安委实体化运作成效的“试金石”,充分发挥市交安委牵头抓总作用,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密切部门协作,凝聚多方共治合力,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利用研判会商机制,合理破解难题,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以“五化”方式把工作部署到位、压力传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市交安委要派出工作组对源头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违法行为查处、秋收出行服务保障、宣传提示曝光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四)严格规范执法,做好安全防护。要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群众心理和社会心态,始终坚持公正文明规范执法。要增强舆情敏感性,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要落实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执法人员伤亡事件。严格落实卫生防疫措施,严密防范执勤执法期间病毒传播风险。
(五)固化总结经验,及时报送信息。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落实专人负责保秋收行动信息报送工作,每周四下班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10月2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随时报送至市交安委办公室。
(联系人:邵海波、联系电话:0435-4753988)
附件1
梅河口市保秋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专项督导检查
一、督导检查成员
组 长:朱殿波、冀广超
副组长:白雪松、孙 亮、班淑菊
成 员:邵海波、薛 鹏、孙 刚、李 玲、高 源
二、督导检查时间
第一轮检查时间:10月1日至10月7日
第二轮检查时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第三轮检查时间:10月25日至10月31日
三、督导检查方式
第一轮检查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组织部署是否到位、工作措施是否细致;第二轮和第三轮督导检查将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方式,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报问题动真碰硬,督办问题一抓到底。
四、督导检查内容
依据《梅河口市保秋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
附件2
梅河口市保秋收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任务 |
项目 |
具体措施 |
责任部门 |
进展情况 |
负责人 |
(一)强化分析研判,打好风险防控“主动战” |
1、精准摸排务农出行交通要素 |
农业农村部门要重点摸排有集中用工需求的农场果园主、养殖场主、种植大户,掌握用工需求;摸排秋收期间经常外出打工人员,掌握务工意向。公安交警部门要全面掌握农村面包车、非营运和个体承包大中型客车、轻中型货车、三四轮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有潜在违法风险的车辆。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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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警部门要全面掌握农村面包车、非营运和个体承包大中型客车、轻中型货车、三四轮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有潜在违法风险的车辆。交通运输部门要排查秋收期间农民下地务农、外出打工集中出行路段以及存在道路风险的农村平交路口、路侧临水临崖等险要路段。 |
市公安交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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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门要排查秋收期间农民下地务农、外出打工集中出行路段以及存在道路风险的农村平交路口、路侧临水临崖等险要路段。 |
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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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准研判务农出行交通风险。 |
农业农村部门要研判务农集中出行特征,结合当地地形地貌、经济发展、社情民风等分析农村地区出行特征,重点研判采收瓜果、大田收割等用工需求和出行方式,以及农村地区婚丧嫁娶等风俗习惯期间存在的交通安全风险。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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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警部门要研判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和违法特点,结合本地近三年秋收期间交通事故数据全面开展时空、成因、车型、交通方式等分析,重点分析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研判事故和违法多发时段、路段,以数据引领勤务部署,优化勤务模式。 |
市公安交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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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全域排查,打好源头隐患“歼灭战”。 |
3、强力推进农村公路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 |
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紧盯尚未完成治理的农村突出隐患路口路段,加大排查整治力度,险要路段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改造;隐患平交路口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改造;农村公路与国省道平交路口减速带或减速震荡标线应上尽上。对已完成治理的隐患,要认真组织开展项目评估,综合评判治理效果,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
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排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督促治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障资金具体实施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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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力推动修复农用机械专用通行道路(机耕路)。 |
农业农村部门要推动属地政府在田间地头特别是国省干线两侧修建恢复农用机械专用通行道路(机耕路),最大限度减少农业机械作业期间通行国省公路问题。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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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强力开展拖拉机无牌无证隐患治理。 |
公安交警、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全省拖拉机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教育、大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对辖区拖拉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仓见底、分类治理,用好“两站两员”“一村一警”力量,与用工单位、企业、农户见面,做到登记一批、规范一批、提示一批、查处一批、淘汰一批。深化 “亮尾工程”,加大反光标识粘贴力度,确保不漏一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
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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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路面管控,打好违法整治“攻坚战”。 |
6、集中开展农村公路“双违”专项治理。 |
公安交警、农业农村部门要针对务农出行安全隐患,开展联合执法,紧盯“一早一晚”重点时段,集中整治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突出违法,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强化警力部署,设置临时执勤点,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
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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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集中开展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 |
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秋季会战的整体部署,紧盯农民群众集中出行的重点路段和时段,加强治超联合执法,守住固定治超站,加密流动治超点,集中力量加大对货物运输通道等重点路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深化“百吨王”整治,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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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集中开展酒驾醉驾违法夜查行动。 |
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农村地区红白喜事、民俗节日酒驾醉驾的风险,围绕国省干线公路两侧乡镇村屯、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通过成立执法小分队、机动队等方式,每周末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常态化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每月做到所有乡镇全覆盖。 |
市公安交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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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集中强化重点路段限速限型管控。 |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要在秋收集中出行的特殊路段、时段,组成联合执法组,保障务工集中出行和农业生产车辆安全通行。公安交警部门可根据交通流量实际情况,在重点路段和“一早一晚”重点时段设置临时限速标志,严格限速管控;必要时可对重型货车限时通行,采取车型管控措施。 |
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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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集中组织驻点指导和定点劝导。 |
乡镇人民政府要全面启动“两站两员”,组织干部深入包保村屯进行检查指导、驻点帮扶,协调解决秋收期间农民群众出行问题。要在重要路口特别是国省道与农村道路相交路口启动劝导站,村两委成员充实劝导员力量,在早晚务工时段,进驻劝导站开展劝导活动。(省公安厅负责指导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
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指导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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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服务保障,打好集中出行“保卫战”。 |
11、精准提供定制预约服务。 |
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出台农忙时节重点时段运输服务补贴机制,建立专项补贴资金,对农忙时节农民出行运输服务给予补贴。乡镇人民政府要组建微信群、开通电话预约热线或网上预约平台,采取政府帮扶、生产经营单位自付、个人自筹等方式为用工大户提供集中出行预约定制服务。 |
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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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丰富客运运输组织形式。 |
交通运输部门要通过新开线路、延长线路、点对点预约式服务等方式,开展 “秋收”班等季节性班车客运服务,并根据实际采取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运营组织模式,加强客运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适配性。 |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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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积极组建志愿服务车队。 |
乡镇人民政府要引导道路客运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网约车、出租车公司,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组成“志愿服务车队”,最大程度满足农村群众群体性、潮汐性出行需求。 |
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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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警示曝光,打好宣传提示“阵地战”。 |
14、广泛开展进村入户“大宣传”。 |
公安交警部门要持续推进 “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针对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重大风险进行广泛宣传,让宣传车在村镇走起来,广播喇叭在农村响起来,标语条幅在重点部位贴起来,将交通安全送进千镇万村。 |
市公安交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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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集中开展事故案例“大警示”。 |
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梳理2020年以来本地农村地区农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违法超员等亡人事故,特别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典型案例,制作农村交通安全警示片,讲原因、讲后果、讲责任、讲防范,在县乡村三级多渠道滚动播放警示片,大力开展交通安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活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群众提升守法意识。 |
市公安交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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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精准开展重点时段“大教育”。 |
公安交警部门要紧盯乡镇村屯、农场果园、劳务市场、用工企业,对务农务工人员开展“点对点”宣传提示教育。要发挥宣传小分队、“交通安全大篷车”机动作用,开展巡回宣讲。要结合季节因素,分阶段组织农村交通安全“两公布一提示”,开展秋季农村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交通安全风险预警,公布典型案例、重点违法,提示交通安全风险。 |
市公安交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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