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government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首页新区政务政策文件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全域公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政办发〔2022〕21号

发布时间:2022-11-10 10:54:00 来源:
字号: 打印 微信 微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全域公交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全域公交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吉林省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23号)精神,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发挥交通先行引领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构建人民满意的道路客运出行服务体系,保障我市全域公交建设工作有序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客观实际,建立健全客运运营管理体制,稳妥推进公共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构建城市公交、城际公交、城乡公交为一体的“全域公交”体系,全力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公共交通运行系统,促进全市客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的新期待、新要求,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通力合作,遵循市场规律,整合城乡客运经营资源,对客运班线运营实行公交化改造,推进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经营。

(二)以人为本,高效便捷。开通低票价、高密度、大容量、优品质的城际公交、城乡公交,有效衔接城市公交。让城乡居民享受安全、舒适、便捷、经济的公交出行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出行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统筹规划,融合发展。将全域公交发展纳入全市交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区域间道路客运、货运、邮政等资源,加快完善网络化、标准化、多元化的道路运输服务体系。

(四)科技引领、绿色高效。推进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全域公交建设运营、服务和管理方面的应用,推广新能源、新技术、新装备,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三、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推动、机制保障”的原则,对区域内道路客运班线全部实施公交化改造,全力推进“全域公交”建设,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推进经营机制改革,通过改造,使公交化运营方式代替现行的客运班车运营方式。经营主体由个体变为公司,由承包经营变为公车公营,经营方式由多、小、散、弱的个体经营转变为集约化、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管理方式由分散管理转变为集中统一管理,在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上,加快改革步伐,形成以公交化运营为主,定制客运为辅,班线客运为补充的客运市场新格局,全力完成2021年末本地区到期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率达40%以上;2022年末本地区到期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率不低于50%,全面启动全域公交建设,直至2025年末本地区到期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率达到80%以上。使城乡道路旅客运输实现无缝衔接和零换乘目标。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道路客运服务体系。

四、重点工作

(一)调查摸底,为全域公交建设提供详实依据。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吉林省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23号)要求到期班线公交化改造第一年不低于40%,逐年递增10%的计划开展公交化改造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及万通客运公司对全市现有98条客运班线、198台客运车辆许可到期情况、车辆型号、购置日期、购置价格、车辆运营情况及车辆经营者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经营期限根据线路情况分别为4—8年,同时做好经营者的思想工作,为公交化改造工作做好前期准备。(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精准施策,稳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公交化改造按照客运线路许可到期情况分年度实施,最长许可期限8年内全部实现公交化改造任务,新投入车辆必须100%为新能源车辆。

1.公司化经营。到期客运班线由企业终止车辆承包经营,实行公车公营,采取权利回购、股份制改造等方式收回承包经营权,进行公交化改造。138台个体经营的客运班线将采取由政府全资收购,由万通客运公司负责公车公营,车辆收购价格按照车辆购置价格(以购置发票为准)运营周期8年退出营运市场,折旧率第一年、第二年按15%计算,以后每年折旧率按10%计算。退出营运市场后残值按10%计算。

2.人员安置。在公交化改造过程中,对于被收购车辆的原经营者,公交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到公交公司工作。

3.运营方式。(1)运力投放:投入新能源公交车,根据客流量设置班次,高峰时段、节假日及春节期间增加班次。公交车配置空调、语音报站、动态监控等设施。(2)公交公司根据季节与运营实际适当调整首末班时间。(3)站点设置:根据沿线群众出行需求招手即停,并在主要站点设置站牌同时公布线路班次信息。(4)运营票价:票价标准低于原客运班线票价的15%以上。(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数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三)因地制宜,按年度开展公交化改造。

对于即将到期的客运班线,在客运班线许可到期前90日内向原经营者征求意见,研究制定具体的公交化改造运输组织方案,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选择符合条件的县际、县内班线优先实施公交化改造:一是短途客运班线;二是衔接城乡的农村班线;三是路况较好,途经乡镇、村较多、人口集中、客流量大的班线。对运距较远省际、市际班线暂缓实施改造,按现运营方式运行,本着先行试点、循序渐进、逐步推广,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的原则,根据前期摸底调查,分年度扎实推进公交化改造工作。按照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交运〔2022〕115号)要求,对于同一条线路上经营主体较少,且经营者均无公交化改造意愿的,客运班线经营权到期后,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经营权,具备条件的班线客运企业、旅游包车企业、城市公交企业均可参与招标。

1.2021年到期客运班线均为省际、市际班线,暂时不具备公交化改造条件;投资400多万元提前对梅河口-通化线路进行公交化改造,2021年10月1日正式开通后全程票价由原来的32元变更为25元。双方各投入7台39座纯电动公交车,日发各7个班次。为方便旅客乘车,除首、末班运行高速公路直达外,其他班次暂时运行通梅一级路。

2.2022年到期客运班线41条,所有班线均为县内客运班线,由于农村客运班线站点比较分散,如分别公交化改造后,将会造成投入增加,运力浪费,所以拟将41条线路按运行方向划分为5个大线路,分别为海龙方向、山城镇方向、李炉方向、进化方向、红梅镇方向,每条线路投入的公交化改造车辆可将同方向各个线路进行串联。

3.2023—2025年到期班线33条,将重点改造梅河口-长春、梅河口-朝阳镇、梅河口-柳河、山城镇-柳河等客运线路,如条件允许将对梅河口-山城镇、梅河口-海龙、梅河口-红梅镇进行公交化改造,其他班线可根据情况适时进行公交化改造。(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数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四)合理布局,加快公交场站建设。

1.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更新。2022年投资1.36亿元购置200台新能源公交车,主要用于3个方面:(1)用于现运行部分公交线路运力补充加密;(2)用于淘汰现有燃油公交车,使新能源公交车占比率达到100%;(3)用于到期班线公交化改造后线路用车。

2.大力推进公交场站及充电配套设施建设。依托现有资源持续推进和提升充电配套设施日常管理及维护水平。投资4000万元启动梅河口市公交综合场站二期工程建设,满足公交化改造后公交车辆的充电和停放要求。

3.合理设置客运站点。根据百姓需求在大型市场、产业园区、学校聚集区、旅游风景区等客源密集区域合理设置停靠站点,积极为公交化改造后的线路设置首末站点,合理利用现有城市公交站点资源,为公交化改造车辆、定制客运车辆停靠提供便利条件。(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

(五)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运输服务水平。

1.创新经营及服务模式。力争公交化改造线路车辆实现“五统一”(统一标识、统一运营、统一调度、统一服务、统一管理),切实提升公交化改造车辆标准化运输服务水平。

2.建设智慧公交出行系统。所有公交车及公交化改造车辆安装具有智能视频监控功能的车辆动态监控设备,整合利用原有数据信息和监控设备,建立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平台,实现交通运输全行业数据共享、全行业动态监测,实现数字化公众服务和高效交通应急指挥。根据客流、线路、营运车辆、发车间隔、停站时间等进行智能排班,优化公交线网和运力,提升出行服务效能。同时,充分利用掌上公交APP为乘客提供车辆位置实时查询、手机支付乘车、投诉建议等服务,实现精细化管理。

3.便利重点旅客日常交通出行。所有公交车辆配备老弱病残专座,保障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享有安全、舒适的乘坐环境。新增、更新的公交车辆应采用低地板式公交车,方便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无障碍乘降。安装移动支付设备的同时保留现金、纸质票据和凭证,完善交通一卡通出行服务功能。汽车客运站应保留人工服务窗口,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指引等便利化服务和帮助。(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旅游服务中心)

五、保障措施

建立公交客运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为保障公交客运正常运营,按照“社会可承受、企业可承载、财政可承担”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的基础上,根据市财政局和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梅河口市城乡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及每条线路的车辆、里程、班次等运行情况对公交化改造后的公交企业及客运站亏损进行补贴,建立公交线路运营补贴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客运站公益属性,建立财政兜底保障机制,推动客运站由经营服务向“经营服务+公益性服务”转变,确保客运站基本运行,为公益性服务提供基础性保障。保障资金来源暂定为油补退坡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城市公共交通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是方便和解决好群众出行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城市的广告和形象,对于加速打造全域旅游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相关部门要按照“确保按时改造、确保有序、确保和谐稳定”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阶段有关工作,让群众受益受惠。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的梅河口市全域公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域公交工作,抽调专人积极开展工作,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信息沟通,注重配合协调,集中力量,及时解决公交化改造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全域公交建设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舆论作用,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维护行业稳定,为全域公交统筹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成立全域公交统筹发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全域公交建设工作中的信访维稳工作。做好法律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疏导等工作;要严明工作责任,既要严格依照法律政策和本方案执行,又必须讲究工作方法,以疏导教育为主,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引发集体上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极端事件,切实把好事办好。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研判客运班线整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附件:梅河口市全域公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梅河口市全域公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丁相明  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局局长,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左鹏勇  新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晓红  新区发改局(市发改局)副局长

祝洪伟  新区工信局(市工信局)副局长

      新区财政局(市财政局)副局长

韩文儒  新区人社局(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永发  新区住建局(市住建局)副局长

刘  伟  新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陈雷  新区商务局(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  涛  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逄洪海  新区卫健局(市卫健局)副局长

刘成业  新区审计局(市审计局)副局长

吴  伟  新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亚军  新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春玲  新区政数局(市政数局)副局长

梁清祥  新区信访局(市信访局)副局长

邢昌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方海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徐彦彬  市民政局局长

李宝东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安长建  市文旅局副局长

白雪松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于忠伟  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各乡镇(街)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综合协调解决全域公交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办公室主任由左鹏勇兼任。

附件:《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全域公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