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梅河口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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