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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2年梅河口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梅政办发〔2022〕25号

发布时间:2022-12-12 17:4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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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政令第 270 号)规定,现将调整后的《2022年梅河口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广泛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同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2022年梅河口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梅河口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梅河口市“一主六双”高质量

发展战略实施方案

市发改局

2

梅河口市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

市生态环境局

3

梅河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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