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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梅河口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梅政办函〔2022〕44号

发布时间:2022-12-15 11:0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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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的通知》(吉商建〔2022〕27号)文件精神,为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体系转型升级,市政府决定成立梅河口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组  长:王 军 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孙士岩 副市长、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陈雷 新区商务局(市商务局)副局长

        车延锋 新区纪委副书记,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魏 涛 新区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舒 凡 新区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庞宏博 团市委书记

        张 巍 新区人社局(市人社局)局长

        刘成业 新区审计局(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 伟 新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亚军 新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春玲 新区政数局(市政数局)副局长

        李晶艳 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王海军 市自然资源局督察

        王 亮 中国邮政梅河口分公司总经理

        李 娟 中国移动梅河口分公司总经理

        王宇欣 中国联通梅河口分公司总经理

        张宪琨 中国电信梅河口分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街)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陈雷兼任。

二、责任分工

市商务局:全面负责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组各项工作,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推进合作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联络,起草相关文件、制度、政策和会议纪要等;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落实项目落地的相关工作;就拓展战略合作内容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有效发挥指导职能,引导农民调整种、养殖结构,提供科学种植方案,从源头上抓好我市农产品的种植管理;发挥监管职能,做好农产品、畜牧产品优质保障工作,为果仁、大米特色农畜产品上行开辟绿色通道。协调各乡镇(街)和相关部门,落实县域商业建设市级物流运营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点建设相关工作,推进各项便民服务的信息化建设。

市委组织部:发挥人才工作职能,制定培训方案,落实选拔培训人员,吸纳各类县域商业建设人才,不断推广扩大县域商业建设项目人才储备力量。

市委宣传部:发挥舆论宣传引导的作用,围绕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开展,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全力宣传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大力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团市委:发挥团委作用,组织基层优秀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县域商业建设项目,为农村商贸物流体系培养优质人才,发展后备力量。

市人社局:积极向上争取县域建设培训项目,提供培训场地,做好培训期间硬件设施保障工作,培训更多物流管理人才。保障市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物流配送网点人才输送和储备工作。

市财政局:为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日常资金监管机制,强化项目遴选、企业招标、项目验收等过程监督管理。

邮政公司:发挥自身行业优势,整合调动服务资源,为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做好布点工作,为项目畅通绿色通道,确保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解决。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消费者消费纠纷、举报投诉处理。

市纪委监委:负责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监督,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过程安全可靠。

市审计局:负责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监督审计,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过程安全可靠。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市级配送中心和乡镇配送网点的选址,审批。

市供销社:负责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利用现有商业设施,补齐短板,打通堵点,加快完善县域商业设施,全面提升县域商业体系。

各乡镇(街):一把手要亲自抓,成立相应领导组织,责任到人,全力配合市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乡镇(街)服务点选点,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工作。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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