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梅河口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法治建设考核,作为会前学法必学内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等为主题,组织4次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全面实施《法治梅河口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梅河口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梅河口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方案》《八五普法规划》等。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吉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迎接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评估工作为契机,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批服务新模式,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马上办”事项占35.9%,“网上办”事项占97.7%,“一次办”事项达到99.6%。不断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在实现“应进必进”的基础上,推行“一窗”分类办理模式,全市34个部门的1359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办理,严格运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证”的“无差别”一窗模式;税务、医保、公安、不动产、房产、公积金、社保、人社、交通等9个部门业务运行“分类”一窗模式,积极推进实现企业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现一网通办“零跑动”。积极推进多证合一、告知承诺等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313个,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3.9个工作日缩减到6.4个工作日,审批提速73.2%。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避免了过度执法和重复执法。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印发了《梅河口市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基础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以政府换届、机构调整等理由,不履行、不兑现等情况。如有“新官不理旧账”、不履约践诺等问题,将严格按照《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相关措施实施失信惩戒,从根本上杜绝了“新官不理旧账”的老套问题。
(三)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循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部门初审等程序,年内对3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审查。建立了梅河口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库,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6名律师为市委、市政府、高新区提供法律服务,年内参加会议62次,审查各类合同、协议26件,审查会议纪要121件,审查其他文件36件,解答法律咨询6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年内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5件,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司法厅备案5件。审核《梅河新区34个部门(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提出审核意见27条。审核《梅河口市街道职责事项工作手册》《梅河口市乡镇职责事项工作手册》《梅河口市街道(乡镇)基层治理制度机制工作手册》《梅河口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提出审核意见,确保了职权的合法、合理性,防止出现权责不等、层层加码等问题。
(四)加强执法规范与效能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执法主体、执法文书等专项清理。组织召开行政执法部门整改落实推进会,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落实整改措施。分别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四张清单”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方面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对前期整改落实问题进行“回头看”,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落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举行梅河口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从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街道吹哨,部门报到”事项清单,制定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制度,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养和管理,强化综合行政执法保障等6方面进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
(五)强化内外监督工作合力。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4项,提请审议事项9项,配合开展法规条例实施情况检查15项;向市政协通报工作3项,围绕2项重点议题开展专题协商;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05件,办理市政协提案92件。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对重大政策、项目、资金以及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力度,对85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实行数据分析全覆盖,完成对39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个工作环节,统一答复文书要素,健全备案机制,2022年通过不同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44条,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43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落实涉事责任部门第一主体责任制,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年内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9件,已办结案件51件,其中,维持26件,不予受理2件,驳回2件,经调解后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终止的案件20件,责令履行1件。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全部胜诉,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凸显。制定《梅河口市2022年府院联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建立《梅河口市2022年府院联动重点任务协调推进机制》,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机制,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领导小组,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年内成功化解行政纠纷案件20件。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和城市版百姓说事点作用,推进“1553”调治工程,2022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有效化解纠纷3000余件,“枫桥经验”开花结果。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各部门、单位全面落实清单内容,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年内司法执法部门深入基层开展“以案释法”讲座300余场。2022年开展“与法同行·迎春送法暖民心”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反诈骗法治宣传月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护林爱林以案释法活动、“喜迎二十大 普法惠民生”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宪法宣传周 法治宣传月”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全面提升了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
二、2022年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过去的一年,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标准和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短板。一是部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识不够的问题。近年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明显加强,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为全社会法治建设做出了表率。但也存在着推动法治建设与新区发展深度融合不够的问题,面对建设梅河新区新定位新任务,认为法治建设已经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对法治建设投入的精力相对不足,对于分管的干部责任传导有待加强,对于本部门决策部署缺乏有效地法治指导。二是法治队伍建设上还需进一步加强。随着梅河新区发展,群众对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期望越来越高,法制机构的数量和人员力量明显不足。一方面,现有法治工作者年龄老化、专业性不强,特别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执法人员有所增加,但仍存在不足,不能够完全适应综合执法改革的需要。另一方面,法律人才进不来、留不住,虽然依托梅河新区平台招聘了一批高素质大学生,但还缺少实践经验,需要时间锻炼,与更高水平的法治建设要求还有差距。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坚决不打折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全面统筹推进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行政执法单位专题述法会,全面推动2022年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铺开,坚持法治建设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10%。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按“五化”工作法,明晰单位职责、量化指标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学法制度,将学法纳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讲,通过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推动法治工作。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高标准建设法治政府。一是总结以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高标准落实《梅河口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100项指标,补短板、锻长板、见实效。二是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全面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督察任务清单,2023年开展日常督导、专项督查、法治督察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发挥保障作用。三是持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创建法治政府决策部署、一把手亲自抓,确保法治建设落到实处。
(二)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梅河口”。要对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反映出的突出问题。一是紧紧盯住经济金融、社会矛盾、个人极端等领域风险,创新完善智能化监测预警、专业化精准处置、法治化打击处理、社会化群防群治机制,坚持抓基层基础,不断提升风险化解能力和水平,努力防范各类恶性案件。二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推动综治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多中心”功能衔接、有机整合,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建立科学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推动多元矛盾化解机制,持续建设城市版百姓说事点,深化推动“1553”调治工程,使“枫桥经验”生根开花。三是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积极推动社会治理与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努力实现社会治理数据共享、资源共用、问题共治。
(三)有力提升政府行政执法公信力。善于运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一是提升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建立行政权力监督机制,用制度固化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制度,健全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构建前置审查与备案审查相结合的规范性文件管理模式,提高法律顾问团参与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把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街道吹哨,部门报到”事项清单,制定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制度,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养和管理,强化综合行政执法保障等作为重点工作落实。
(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更是城市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最好体现。一是全面梳理全市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能,解决部分机构设置重叠,职能交叉,责权划分等一系列问题。持续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便民改革。二是持续开展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深化政法机关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措施,持续开展营商环境“双百”“双评”活动,集中整治行政机关被复议撤销案件、败诉案件,强化“四书一函”源头治理。三是打造一流投资兴业环境,重点抓好政策支持服务、专班包保服务、容缺承诺等服务环境建设,全力推动招商引资,深化最彻底“放管服”改革和最高效“最多跑一次”改革。四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五)锻造执法队伍积极作为。制定《梅河新区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把法治人才培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二是坚持全面从严,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以近年来全市执法队伍内出现的个别典型案例为警示,教育警示广大政法干警引以为戒,严守纪律底线,自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三是坚持正面激励,落实爱护执法人员各项举措,推动广大执法队伍担当作为,始终保持昂扬进取的精神状态,对党的事业、对法治建设事业尽心竭力、善作善成,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新业绩。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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