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示范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2020年9月9日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梅河口市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示范方案(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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