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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1 09:3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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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3〕3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3〕5号)要求,定于2023年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为做好我市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重要性

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涉及到主要畜禽监测调查、生猪调出大县监测调查等调查项目。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是保证样本代表性、确保数据质量的必然需要。新抽选样本将用于推算今后五年梅河口市各主要畜禽存出栏及产量数据,是准确掌握全市畜牧业生产形势、做好畜牧业统计调查的前提条件,对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乡镇(街)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样本抽选,有序推进样本轮换工作,为确保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奠定良好基础。

二、细化分工,积极推进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

国家统计局梅河口调查队牵头负责梅河口市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摸底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审核、上报。市畜牧部门要积极协助统计调查部门做好入户、摸底、核实等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一要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职责,及时召开本乡镇(街)所有村屯(社区)辅助调查员摸底调查培训会议,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规范填写摸底调查表、村级养殖情况过录表及汇总表,严格报送流程,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二要负责领导本区域主要畜禽监测摸底调查数据的收集、审核、上报工作,乡镇(街)分管领导要对所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统计工作站对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后报送至国家统计局梅河口调查队。三要认真执行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方案,在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摸底调查、摸底结果核查及上报等工作。四要加强原始报表、汇总表册等相关资料管理,要规范存档,电子文档应及时备份,防止资料遗失或损毁。

三、聚焦重点,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各乡镇(街)、各部门要为样本轮换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加强协调推进,农业农村、畜牧、财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统计局梅河口调查队开展样本轮换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充实调查力量,加强技术支持,保障调查用车、设备等物资需求,确保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样本轮换工作中。涉及摸底调查工作的相关乡镇(街)、村(居)委会要积极配合,协助做好现场调查和辅助调查员选聘工作,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填报调查资料,确保后期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四、依法统计,坚决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各乡镇(街)、各部门及参加本次样本轮换的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农林牧渔统计报表制度(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等有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调查,坚决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发生,严禁擅自调整样本,确保样本代表性,保证摸底调查数据质量,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摸底和抽样资料不得用于主要畜禽监测调查以外的目的,在摸底调查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迟报、虚报、瞒报、拒报统计调查数据等违纪违法行为,将严格依照《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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