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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政办发〔2023〕2号

发布时间:2023-04-06 09:3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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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梅河口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梅河口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政策解读: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梅河口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22〕10号)要求,为全面组织实施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高质量完成全市土壤三普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土壤三普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质量等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将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有力推动黑土地保护工作开展,也将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二、目标和任务

在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二普”)基础上,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市土壤基础数据,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变化情况。2023—2025年完成全市耕地和其他林地、草地、园地的土壤普查工作;实现对全市耕地、园地、林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全市土壤质量详尽情况。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

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未利用地重点调查林地、园地、草地)。重点调查与粮食生产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

1.土壤剖面性状调查。通过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土壤剖面样本制作与土壤样品测试分析,普查剖面土壤发生层次、颜色、质地、土壤孔隙度、植物根系和动物活动等。对于典型障碍土壤剖面,重点普查1米土壤剖面中沙漏、砾石、粘磐、盐磐、铁磐、砂姜层、白浆层、潜育层等障碍类型、分布层次等。

2.土壤类型校核完善。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实地踏勘、剖面观察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完善土壤发生分类系统,并推进典型区域土壤系统分类。

3.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分析。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普查土壤机械组成、土壤容重、有机质、酸碱度、养分元素、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典型区域土壤生物多样性等土壤物理、化学、生物指标。

4.土壤利用情况普查。结合样点采样,重点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

5.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开展土壤质量分析,摸清土壤资源质量现状。

6.土壤数据库构建。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土壤数据库,包括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包括土壤类型图、采样点点位图、剖面分布图,养分分布图、土壤质量图,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图、地形地貌图、道路和水系图等。属性数据库包括土壤性状、土壤障碍及退化、土壤利用等指标,土壤利用类型数量、质量等数据。

7.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组织开展分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汇总。开展土壤二普以来我市土壤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提出防止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开展黑土耕地退化、耕地土壤酸化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对策。

四、职责分工

(一)组建领导小组。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土壤三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土壤三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业务指导、资料收集、物资保障、技术支持、普查宣传等六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调度所有涉及土壤三普的工作事项,协调各相关部门及各组按照土壤三普的流程及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2.业务指导组。负责制定技术培训方案,结合土壤三普实操对各乡镇(街)的农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

3.资料收集组。负责收集域内土壤图、地形图、地质图、土地利用现状图、交通路线图、行政区划图、植被类型图和土地利用规划图、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评价数据,区域气温降水资料、水文地质资料、农田建设情况、农业生产水平、土壤盐渍化程度分布资料等。建设数据库,填报调查信息和土样测试数据。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设土壤样品储存库。

4.物资保障组。负责土壤三普工作过程中所需物资的采购、分配和发放工作。

5.技术支持组。负责聘请第三方机构实施外业调查、样品采集和委托送检,并对检测数据进行核对确认。汇总普查成果并分析,完成各类报告和图件。联系专家审核。

6.普查宣传组。负责联系市委宣传部和相关媒体,分阶段做好土壤三普工作的宣传和引导。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国土三调面积、图件、图表等工作;市林业局负责提供林地、草地面积、图表、图件等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提供水系图及水文、河道等相关数据;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道路交通图及相关数据;气象局负责提供气温、降水等相关资料;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对土壤三普工作进行报道宣传;市财政局负责保证国家、省级土壤三普工作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市级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农普资料;以上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24个乡镇(街)要指派专业农技人员配合土壤三普工作。各部门要互相配合,切实做好资金、人员、车辆以及普查设备保障,合力完成我市土壤三普工作。

五、普查流程

(一)外业调查采样。按照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由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按调查采样规范要求,同步实施调查与采样。调查立地与生产信息,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典型代表剖面样品等。每个采样队由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和乡镇(街)各派最少一名技术骨干人员参与负责协调各项事宜。

1.确定具体采样点位,调查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进行集成软件App预设调查信息校核确认,进行土壤化学反应测试,填报有关信息。

2.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典型代表剖面样品,表层土壤样品按照“S”型或梅花型等方法混合取样,剖面样品采取整段采集或分层取样。通过采样终端记录点位信息,拍摄景观照片、全剖面照片、局部特写照片。现场进行部分指标速测,采集土壤容重测试样品。

3.采集土壤剖面标本,依托科研院校等技术单位进行采集和制作。

(二)数据库建设与数据汇总。利用普查统一工作平台建立县级数据库,填报、复核、确认调查信息和土样检测数据。进行数据汇总,形成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土壤三普数据库。

(三)成果汇总。采用现代统计方法,对土壤性状、土壤退化与障碍、土壤利用等数据进行分析;利用数字土壤模型等方法进行数字制图,进行成果凝练与总结。

六、技术要求

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体系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以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等为科技支撑,统筹现有工作平台、系统等资源,实现技术操作“六个统一”。一是利用农业农村部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平台,实现普查工作全程智能化管理;二是按照国务院三普办统一制定的系列技术规程,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操作;三是统一使用国务院三普办工作底图,开展外业调查采样、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四是按照国务院三普办统一规划布设的外业调查采样点位,实施点位校核、野外调查采样;五是按照检测资质、基础条件、检测能力等要求,依托国务院三普办统一筛选确定的测试化验专业机构,规范建立测试指标与方法,作为土壤样品检测支撑;六是通过“一点一码”跟踪管理,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统一质控体系。在此基础上,开展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实现土壤三普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七、普查成果

(一)数据成果。形成各级土壤类型、土壤理化和典型区域生物性状指标数据清单,形成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特色农产品区域、黑土地调查、盐碱地调查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

(二)图件成果。形成分类普查成果图件,主要包括各级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图,耕地盐碱、酸化等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

(三)文字成果。形成各类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各级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黑土地、盐碱地、酸化耕地等改良利用、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等专项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形成集土壤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等我市土壤三普数据库,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数据库、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库、土壤利用等专题数据库。

八、进度安排

(一)2023-2024年全面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强化质量控制,开展土壤三普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

1.开展技术实训指导。分级分类分层次开展技术实训指导、质量控制等。

2.组织调查采样。由聘请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专业调查采样队伍,依据统一布设样点,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在春耕前、秋收后等农闲空档期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和采样,实时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按相关规范科学储运、送交土壤样品,分发样品至测试单位和存储单位。

3.组织测试化验。结合实际选用国家遴选推荐的检测机构,送检土壤样品。检测机构按照统一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开展样品测试化验,实时在线填报测试结果。质控机构同时开展检测质量控制。

(二)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和土壤利用数据的审核、汇总与分析。绘制专业图件,撰写普查报告,形成普查成果。完成各级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根据实际完成黑土地、酸化耕地改良利用等专项报告,全面总结普查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在市土壤三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乡镇(街)要尽快建立相应领导组织机构,分工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事务,与各相关部门合力完成土壤三普工作。

(二)技术保障。市土壤三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本次从事普查的主要技术人员、专业队伍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进行培训,指导其按照国家统一技术标准开展工作。

(三)经费保障。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通知要求,本次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省、市三级财政按工作任务分担。我市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市财政部门保障专款专用按时足额拨付,市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审计。

(四)宣传引导。根据工作进展,分阶段组织、部署宣传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和自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土壤三普对黑土地保护和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撑“藏粮于地”战略实施,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安全保障。为了确保土壤三普成果数据的安全,促进土壤三普成果的合法、有效利用,防止发生泄密事件,防范非法使用行为,参与土壤三普的单位和人员要事先签订土壤三普数据保密协议书,使其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不得外泄数据。

 

附件

梅河口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宋钦炜  新区管委会主任、市长

副组长:宁洪友  新区党工委委员、市委副书记

        霍  光  副市长、新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礼军  副市长

成  员:

刘  伟  新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舒  凡  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洪安  新区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许连邦  新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新区财政局(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春翔  新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市林业局局长

张凤胜  新区水利局(市水利局)副局长

        新区发改局(市发改局)副局长

刘成业  新区审计局(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  杰  新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方  伟  新区统计局(市统计局)副局长

佟  伟  市气象局局长

各乡镇(街)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伟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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