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government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首页新区政务政策文件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梅政发〔2023〕5号

发布时间:2023-04-21 10:50:00 来源:
字号: 打印 微信 微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2023年3月31日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梅河口市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指导意见

为加快梅河口市经济建设步伐,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的简办、快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本指导意见。

一、主要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相关事项办理,使用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重大项目召开联席会议、发起项目协同、行政审批与评估评审联动的方式实行在线审批。

二、适用范围

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政府投资基础设施类、政府投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类、社会投资房屋建筑类、社会投资工业类、社会投资小型类(含工业扩建类)、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类(含标准地出让类)及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三、工作机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行“一长二员三督N帮制”。市长为指挥长,分管市级领导为协调员;各部门分管副局长为帮办员;市政数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主要领导为督办员;制定岗位职责,整体提升审批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一)选择优质中介机构编制文本和评审,形成涵盖各类事项的第三方机构清单目录。有利于有效控制政府投资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本编制和评审时限。(责任部门:各审批相关部门)

(二)减少审批环节,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原则,审批授权到位。审批人员实行AB岗制,确保线上实时有人审批,线下实时有人领办、代办。(责任部门:各审批相关部门)

(三)整合市项目中心、高新区审批人员和各审批部门人员和职能,依托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办公室(市工改办)在政务大厅一楼设置显示屏公示工程审批进度,实时督促项目尽早开工建设。(责任部门:市政数局牵头,各审批相关部门配合)

四、工作流程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办公室(市工改办)在线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成员单位及各阶段审批部门负责联络指导评估评审单位适用以下工作流程。

全流程审批服务工作时限:所有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时间75天(施工许可办结),项目建成后竣工验收13天。

(一)发起项目协同。

市发改局负责发起政府投资类项目协同服务;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发起社会投资类项目协同服务。

发起部门负责联络各部门知悉项目基本情况,出具告知意见单,联合确定用地规划条件、编制可研方案设计,人防回复明确意见、土地交易成交后,推送至工改系统实行并联审批。

(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办理,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项目取得市发改局项目建议书批复后,项目单位再提出申请,上报省工改平台,进行审批并生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电子证书,容缺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可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并提交。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1至2个工作日。

建设用地审批办理,项目单位将资料上报省工改平台,部分资料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或容缺受理制(环评批复、水保报告等)。进行审批并生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电子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2—3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

市政数局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园区名单的通知》(吉环环评字〔2021〕16号)要求,在高新区落实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精简公示天数,报告书公示5天(非5个工作日)、报告表公示3天(非3个工作日)。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时期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吉环环评字〔2020〕2号)要求,疫情期间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类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容缺办理等方式办理环评审批。

高新区进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上报省水利厅批复后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企业投资项目由企业自行选择评审机构,审批只做程序性审查,做到即办。

市发改局压缩办理时限: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可压缩至5个工作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可压缩至7个工作日;初步设计批复可压缩至7个工作日,其中包括审核、专家评审及出具批复文件时间,不包括报告编制及修改时间。

简化审批程序:

1.相关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部分扩建、改建项目,可以合并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2.投资规模500万元及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可以合并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只审批初步设计(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本中应增加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部分内容。

3.建设内容单一的项目、投资规模200万元及以上至500万元的项目、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以及单纯设备购置的项目,可以合并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不再审批初步设计。

4.投资规模200万元以下项目可不经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承诺制审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000 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

(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项目单位将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上报省工改平台,市自然资源局为牵头部门,发起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征求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政数局等各相关审批部门意见。联合审查结束后生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电子证书。

需要公示的审批事项,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除以下情形外对不涉及相关影响的产业项目不作公示要求:

1.对涉及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村)及其他历史、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的建筑工程和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

2.对周边环境、景观和公共安全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3.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4.重要地段内的建设项目;

5.涉及到需要考虑日照影响的建筑或场地的建设项目;

6.需公示的其他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对不涉及相关影响的产业项目不做公示要求的,审批时限由25个工作日压缩至5—7个工作日。

(四)施工许可阶段。

市住建局负责牵头施工许可阶段审批办理,实行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限,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1.推行工程总承包招标全过程服务。项目前期可将设计、施工合二为一进行招标,减少招标频次,直接压缩招标公示法定时限。

2.推行施工许可承诺制审批,完善2020年制定的施工许可承诺制审批政策,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依法确定施工和监理单位,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由项目申请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满足要求、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资金已经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完善、符合国家和省的建筑标准以及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措施等内容作出承诺。审批机关根据项目申请单位及各参建主体的诚信情况,对资金准备充分且诚信状况良好的,允许项目作出承诺后,先施工后补齐手续完成审批流程。

(五)竣工验收阶段。

市住建局负责牵头竣工验收阶段审批办理,实行联合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行政职能和服务意识的同频共振。

各审批部门严格按照省工改小组要求及我市工改工作流程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在完成各自行政审批的同时,联络和指导评估评审单位的编制评审工作进度。

市财政局采取提前服务和预审方式加快办理速度。评审中心提前委托评审机构,提前介入评审工作。建设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报告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向评审机构征求意见。合理安排评审机构对已编制完成部分,提前进行预审,待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报告全部完成后进行整体正式评审。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涉及到的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事项的办理。

市政数局负责汇总四个审批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分行业分部门,将容缺受理或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以及承诺事项的具体要求,按规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同时,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提供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在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部门网站等公共平台上公开办事指南及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申请人查询或下载。

(二)加强行政许可与行政监管的有效衔接。

实施审管联动,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监管部门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依法追究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三)加强行政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机融合。

社会公共信用平台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单位,不得适用告知承诺审批制。监管中发现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将企业和有关人员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记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协同惩戒机制。

六、建立审批工作人员容错纠错机制

为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牢固树立“奋发有为、激情干事,勇做改革开放急先锋,创新发展排头兵”服务理念,营造勇于改革、敢于创新、鼓励干事、合理容错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宽进、快办、智能、便民、公开”的审批理念、非禁即入的审批理念、由以审代管向宽进严管转变、审批人向改革人转变的思路,制定容错纠错制度。

七、督查督办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列为政府重点督导内容,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责任编辑: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