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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梅河口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0:3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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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具体指导下,梅河口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高水平法治梅河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以“数字梅河口”建设为依托,深入推进“应进必进”“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推行“不见面”办事,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再造,37个部门纳入政务中心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880项,占比98.43%。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2023年我市在全国383个县级城市信用监测指数排名中平均综合排名全国第18位。积极推进“信易贷”工作,我市信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企业29531家,融资需求笔数1147笔,融资需求金额16.7361亿元,授信金额15.2811亿元。推行经营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破解经营主体开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繁、难、久”等问题,让更多经营主体了解政策、运用政策、享受便利。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2023年对市政府及政府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经清理废止5件、失效44件、继续执行30件。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对照《吉林省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形成《关于调整梅河口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公告》,经市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三)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查,制定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并向社会公布,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部门初审等程序,2023年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件。严格落实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参加政府会议37次,审查各类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其他文件共计153件,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过程、处理疑难法律问题中的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237项,制定“首违不罚清单”39项。开展梅河口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梅河口市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开展两项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3年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101项,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33项。

(五)科学有效监督行政权力。主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8件、政协委员提案65件,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在原有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基础上,统一规范标准,不断充实专栏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完善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3年通过不同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86条。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81件,均已办结。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202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凸显,2023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9件,办结138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为14件,案件调解和解率达到18.1%。积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工作配合,成功化解行政纠纷案件42件。人民调解出成效,通过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梅河口市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和城市版百姓说事点作用,创新推进“1553”调治工程,举办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三长”人员培训班,培训全市1000余名人民调解员、楼栋长、网格长,党群服务站、社工岗等基层一线工作者,有效提升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能力水平。2023年全市各层级调委会共调解案件3518余件,成功调解3448件,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七)灵活多样组织普法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学,其他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全员学,组织乡科级领导干部、人大代表共461人开展宪法培训;组织开展宪法巡讲进基层活动;开展宪法学习大讲堂,组织320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并进行宪法宣誓等活动。连续五年全市开展“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司法、执法部门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和以案说法活动。结合“美丽乡村”“百村示范”工程,抓实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村村建成各具特色、法治氛围浓厚的法治广场、法治长廊和法治宣传栏,目前梅河口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2个,起到引领示范的作用。“八五”普法以来,共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普法宣传大型活动20余场次,全力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推动全市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系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新问题、新情况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还不均衡,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的整体性、系统性有待进一步平衡,市级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优于各乡镇(街)。三是基层法治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基层单位法治工作人员力量不足,装备配备不到位,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欠缺,不能适应新时代法治工作的新要求。四是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还有欠缺,目前虽已建成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但是法律服务水平还有待提升,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暂未形成,基层工作力量比较薄弱。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3年,市委市政府更加注重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抓好法治建设作为领导干部的主责。在全市开展以专题述法和述职述法相结合的方式,努力实现述法全覆盖。全市各部门(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全部参加了现场述法会议,抽取水道镇、光明街道等8个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现场述法,其他市直各部门(单位)以书面形式递交述法报告。人大代表、政协代表、执法单位代表,市依法治市办代表对现场述法的领导作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无记名投票评议。2023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成员共401人纳入年度干部述法之中,组织部、纪委监委等部门参加了年终述职述法考评会,达到了述法全覆盖。细化《梅河口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清单化操作,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末绩效考核,占绩效考核共性指标的10%;落实督察制度,按照争在平时、比在平时、创优在平时的思想,全年组织督察2次,形成专题督察报告通报全市,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效有力保证梅河口市连续10年获得全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考评第1名。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总结以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存在的不足,高标准落实《梅河口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推进法治政府高水平运行。制定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督察任务清单,召开述法专题会议,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走深走实。持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确保法治建设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活动。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全面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三)提升社会基层治理水平。全面梳理全市党政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职能,解决部分机构设置重叠,职能交叉,责权划分等一系列问题,持续推进政府服务水平。打造一流投资兴业环境,重点抓好政策支持服务、专班包保服务、容缺承诺等服务环境建设,全力推动招商引资,深化最彻底“放管服”改革和最高效“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按照“四个环境”建设要求,把营商环境特别是优化法治环境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重解决好执法司法标准和程序不统一、允诺不践诺、执行法规变形走样、有违国家法治统一等问题。要大力开展招商亲商敬商护商爱商活动,开展市级领导专班包保、千名干部进千企解难题等系列活动,让法治建设护航梅河口市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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