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城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办,市政府各办局,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人民团体,
市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现将《关于全市农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梅河口市委办公室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关于全市农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目标任务,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做出规模、提高收益”的原则,着力打造东北地区吉林省东南部的“菜篮子”、“米袋子”和优质肉生产加工基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肉牛养殖目标任务及扶持政策
加快牛业养殖,支持和扶持规模饲养,鼓励环保生态散养,力争年内域内养牛存栏量达到10万头。
1.肉牛养殖贷款贴息政策
对有意愿养殖肉牛的农户,鼓励向金融机构贷款,在享受上级各部门和担保贷款机构贴息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5万元以内3年全额贷款贴息。(市财政贴息金额和上级各种贴息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农户贷款的贴息总额)
2.肉牛养殖保险补贴政策
在国家和省级对养殖户保费补贴的基础上,养殖户需要承担的保费全部由市财政承担。
3.母牛性控繁育扶持政策
市财政每年列支200万元,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开展全市母牛性控繁育,扶持农户饲养的母牛扩群增量,带动农户增收。
4.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我市肉牛交易市场建设规划,在乡镇建设一批能够辐射周边、功能完备的肉牛交易市场。
5.由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牛舍建设指导意见和粪污处理标准。
6.组建肉牛养殖专家团队,每村配备1名技术指导员,负责农户养殖技术培训与防疫工作。
7.对规模养殖比照以上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二、棚膜建设目标任务及扶持政策
大力发展棚膜经济,充分利用好上级政策,加大资金、技术等支持扶持力度,力争年内发展棚膜基地2000亩。
1.政府主导统建1000亩棚膜基地。市农业农村部门规划建设1000亩日光温室大棚,建成后对外招商经营,经营期间前三年内免收土地流转费用、大棚租赁费用,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并给予一定的贴息补助。
2.经营主体自建棚膜基地补贴政策。对经营主体新建塑料大棚,达到省级补贴标准的,在省级补贴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5000元/每亩的补贴。
三、品牌笨鸡养殖目标任务及扶持政策
鼓励农户利用庭院养殖品牌笨鸡,年内力争养殖规模争取达到100万只。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为农户免费提供鸡雏,打造笨鸡品牌。
四、生猪养殖扶持政策
适度培育特色生猪养殖,设立专项资金300万元,对新落地我市的生猪养殖大户,达产后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五、蔬菜种植目标任务和蔬菜储藏库建设扶持政策
大力发展以土豆、白菜、萝卜等为主的东北绿色优质大众菜种,力争年内发展蔬菜基地10万亩。
由各包保部门协调解决农户种植资金问题,并负责对接销售市场,市属国有公司负责兜底收购,市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价调基金补贴。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一制定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在各乡镇建设一批蔬菜储藏库。
六、加大农业产业项目支持保障力度
1.市财政列支5000万元至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银行要创新金融产品,提高信贷比重,简化放款手续,全力支持农业产业项目落地。
2.涉农部门要加强农业产业项目的技术指导,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3.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鼓励支持企业家、乡贤、域外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共同参与农业产业发展,带动人力、财力、物力以及先进技术、理念、管理等向农业农村集聚。
4.积极推进规模化种植养殖,抓住我市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的机遇,全力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
以上扶持政策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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