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24年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政策解读: 《梅河口市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吉林省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聚焦“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梅河新区高质量发展3.0版建设为契机,以优布局、调结构、拓功能、强服务为重点,逐步构建“站车企”多点支撑、“客货邮”多业并举、“站商运”多元发展的新格局,切实推动客运站转型发展,为实现“6868”发展目标贡献交通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统筹布局,优化调整客运站结构布局。
科学调整客运站运行和布局,撤并整合客流稀少、利用率不高的客运站;依托公交驿站,按“三品一厅五功能”模式,加强对学校、商超、旅游景区、医院等停靠站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整合检票、问事、行包托运等窗口,根据客流量变化,实行动态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推动客运站与公交客运等优化整合,分流人员,资源共享;与高铁站(长辽通高铁)联建换乘服务中心,实现城际客运、公交、巡游出租车和高铁站零换乘。(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二)拓展服务功能,打造道路运输综合服务平台。
促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合理规划各乡镇物流线路和集散点;支持与旅行社、景区等主体合作,增加旅游集散中心功能,提供旅游票务预订、信息咨询等服务,完善直达旅游景区景点的客运服务网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渠道,开展梅河特色农特产品销售;利用自身现有资源,拓展“红旗示范市”空间,向社会提供充换电和充电托管服务,面向市场招商、招租;加强站务人员技能培训探索开展其他业务;继续支持客运总站经营中心街夜市并视实际情况适度拓展规模。(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游服务中心、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梅河口市分公司)
(三)加大扶持力度,积极争取财税土地支持政策。
允许客运站土地使用税先缴后退(补);支持客运站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用水、用热价格,执行与工业同价政策;统筹运用现有资金渠道,利用中央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对日常运营予以补助,提升客运站综合服务品质;拓展客运站服务功能和综合利用;落实市政府2021年66号专题会议纪要的规定,给予客运站日常运营补贴。(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
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客运站相关人员对客运总站及分站的职工人数、站舍情况、收支情况及是否存在欠薪欠保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为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做好准备工作。
(二)具体实施。
1.2024年将对客流稀少的客运站撤并,整合、联建三级客运站和物流园区;持续开发中心街夜市经营并视实际情况适度拓展;将客运站附属可利用空间作为商业用途出租,做到应用尽用;利用现有资源和渠道开展梅河特色(啤酒、冷面、调料等)农特产品销售;即有交通旅行社与东北旅发集团、各旅行社开展业务合作,依托梅河口市海龙湖、知北村、五奎山滑雪场及周边旅游景点,打造旅游精品线路统筹布局。
2.2025年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充电桩,拓展“红旗示范市”空间利用;推进撤并的客运分站土地、产权,面向市场招商、招租;开展汽车租赁+代驾业务;开展物流业务,建设分拣中心,精准实施,合理规划各乡镇物流线路和集散点。
(三)巩固成果。
按照客运站高质量转型任务清单开展工作。对于转型升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总结经验做法,巩固转型成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交通运输局要牵头制定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具体实施计划,组建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客运站转型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加强政策支持。
客运站具有公共服务属性和公益属性,在用地、用电、设施改造、人员安置等方面要给予政策支持,助力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
(三)强化工作协同。
加强各部门、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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