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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0 15:2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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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自然灾害及传染性疾病传播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货品短缺,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梅河口市行政区域内,因突发自然灾害或疫情突发而导致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出现生活必需品抢购、物价猛涨、商品脱销,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应对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做好保障。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需要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提供生活必需品保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等级的生活必需品应急工作,按照职能,各负其责。

(三)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生活必需品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三、事件等级

按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三级: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3个等级:

Ⅰ级:重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启动红色预警响应。

1.发生范围涵盖我市辖区内大部分区域的;

2.持续时间已在7天以上的;

3.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出现脱销或供给中断,居民抢购现象十分严重的;

4.价格迅猛上涨,多种生活必需品周平均价格环比涨幅在100%以上的。

Ⅱ级:为较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启动橙色预警响应。

1.发生范围10个乡镇、社区以上的;

2.持续时间已在5天以上的;

3.多种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居民出现抢购现象的;

4.价格快速上涨,多种生活必需品周平均价格环比涨幅在70%以上的。

Ⅲ级:为一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启动黄色预警响应。

1.发生范围5个镇以上的;

2.持续时间已在3天以上的;

3.多种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居民出现争相购买现象的;

4.价格快速上涨,多种生活必需品周平均价格环比涨幅在50%以上的。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

我市突发生活必需品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市突发生活必需品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应急工作组组成。市政府——市突发生活必需品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应急指挥部)——应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二)市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符合级别的生活品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市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市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商务局主要领导和相关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职责:

1.指挥开展生活必需品应急工作;

2.根据紧急事件发生状况,提请市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行动;

3.研究、协调应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问题;

4.及时向市政府上报事态变化情况;

5.组织落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任务。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确定生活必需品监测点,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调运工作;完成市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及上级商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市场运行监管,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哄抬物价等各类违法经营活动,负责生活必需品的食品安全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3.市发改局: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等经济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4.市工信局:负责应急响应期间本地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的物资调配,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联系协调铁路部门加强应急生活必需品集散和调运,满足应急生活必需品运输需求。

5.市交通局: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大型公路运输车辆的保障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绿色通行,并维持通行秩序。

6.市卫健局:负责对应急响应状态下疾患人员救治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工作,全面做好事件发生期间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做好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消杀工作指导,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7.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全市蔬菜、肉类、蛋类的生产能力以及冬菜储备情况做出准确评估,以备紧急调用工作。

8.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社会治安管理,维持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

9.市财政局:负责应急响应状态下各项工作的经费保障。

10.市融媒体中心:负责生活必需品应急期间的新闻报道和舆情引导工作。

五、市场监测

全面监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动态,确定欧亚超市、兴客家超市、天和万家福超市、物可美拉超市、跃兴农产品物流城、西街农贸市场、中心农贸市场、再就业农贸市场、东街农贸市场、海鲜农贸批发市场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点位。

六、预警报告机制

(一)生活必需品市场预警报告。

1.报告责任单位和个人。

由监测点单位负责人向市商务局报告;

2.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生活必需品短缺种类、数量、价格上涨幅度、是否发生抢购等信息;

3.报告形式。

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

4.应急响应程序。

生活必需品市场如发生应Ⅲ级预警情况,市商务局立即联合其他成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经确证后,在1小时内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组织各成员单位研究启动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发出黄色预警警报;经核实确证为Ⅱ级预警情况的,市商务局应在核实确证后1小时内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各成员单位研究启动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发出橙色预警警报;经核实确证为Ⅰ级预警情况的,市商务局在核实确证后1小时内向应急指挥部汇报,组织各成员单位研究启动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发出红色预警警报。

(二)生活必需品供给预警报告。

1.报告责任单位和个人。

由生活必需品受影响区域所在的乡镇、社区或单位负责人向市商务局报告;

2.报告内容。

生活必需品受影响区域名称、具体位置(所在乡镇或社区、单位)、生活必需品种类及价格和受影响人群数量;

3.报告形式。

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

4.应急响应程序。

如发生应Ⅲ级预警情况,市商务局进行核实确证后,在1小时内向领导小组报告,组织各成员单位研究启动应急预案,发出黄色预警警报;经核实确证为Ⅱ级预警情况的,市商务局应在核实确证后1小时内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各成员单位研究启动应急预案,发出橙色预警警报;经核实确证为Ⅰ级预警情况的,市商务局在核实确证后1小时内向领导小组汇报,组织各成员单位研究启动应急预案,发出红色预警警报。

七、应急处理措施

发生紧急情况后,由市商务局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理方案,应急指挥部提请市政府批准后,各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实施应急处理。

(一)各相关部门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监测情况由商务局汇总,监测信息实行日报,同时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要加强对市场的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二)应急指挥部充分发动全市党员、机关干部、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员工、社会志愿团体及个人、社区网格长、小区楼长,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对应急生活必需品调运和配发支援进行统一部署安排,保证应急生活必需品配发快速、有序。

(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生活必需品进行及时调度,在应急预案启动的5小时内完成应急生活必需品的调运到位;加强生活必需品存量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四)应急指挥部及时协调新闻媒体报道,向社会通报应急生活必需品调运和配发情况,消除群众恐慌心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保障供应。

(六)动用储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市商务局按程序向应急指挥部申请动用储备生活必需品,原则上安排承担监测点任务的企业投放,并及时组织好企业补充库存。

(七)如本市能够生产的商品,则要紧急组织生产能力,暂时实行指令性生产;当本市资源不足时,由应急指挥部按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从周边未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地区紧急组织调集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八)情况特别严重时,可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和定量分配。

八、保障措施

(一)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市生活必需品的收储和管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批资质好、信誉高、规模较大的大型企业安排储备任务,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和超市应保留必要的周转储备。

(二)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确定一批大型商场、农贸批发市场和重点企业,协调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和运输网络,落实紧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的征购、加工、投放和承运企业,建立档案,报应急指挥部备案,并查证落实联系方式、生产结构、生产能力等情况,适时调整。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趁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四)市发改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或紧急措施。

(五)市交通局协调建立应急生活必需品运输快速通道,不得乱设关卡,确保应急生活必需品运输畅通。

(六)市卫健局建立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机制,对因人群聚集引发的意外事故要做好紧急救援工作。

(七)市农业农村局做好本市生产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配合市商务局做好生活必需品调运工作。

(八)市公安局加强对应急状态下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九)市财政局对调运、投放应急生活必需品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合理补助,以形成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市场调控机制,稳定生活必需品供应。

(十)市融媒体中心做好应急期间新闻报道和留存影像资料,对错误的社会舆论的要及时引导、辟谣,营造积极、稳定的社会舆论氛围。

九、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按照分级响应的职责分工,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对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产生的费用,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

(二)分析评估。对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作出科学评价,对生活必需品应急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

(三)通讯保障。参与生活必需品应急处置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互联网络等多种形式,建立迅速、准确、高效的通讯联络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四)市场监测。本预案启动的同时,市商务局迅速启动生活必需品监测日报制度,市发改局迅速启动价格监测日报制度,实施市场监测分析,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报送市场监测信息。

(五)信息收集。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深入企业和市场,检查了解情况,及时发现潜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市场波动等问题,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组织应急处置。

(六)责任与奖惩。对应急处置中忠于职守、工作及时到位,出色完成任务或表现突出者,由市政府或应急指挥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应急处置中因玩忽职守或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听从指挥、没有按预定要求采取措施的,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十、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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