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成品油流通领域联合整治行动方案》已经2025年7月18日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成品油流通领域联合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整治成品油流通市场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体系,持续依法依规打击成品油经营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成品油流通领域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商务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推动吉林省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吉商油〔2025〕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零容忍、重打击、斩链条、强治理”总体思路,坚定维护全市成品油市场有序流通,坚决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压实各部门、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健全优化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持续完善信息化监管方式,保障我市成品油流通领域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20日)。征求方案意见、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启动联合整治行动。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5年7月21日—2026年6月30日)。各部门、乡镇(街道)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相关行动,每月末上报本月工作开展情况。2025年12月底进行阶段性总结,梳理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及存在的差距不足,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10日)。各部门、乡镇(街道)对联合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同时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上报至商务局。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压实成品油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责任、行业管理责任,指导督促成品油经营和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加大成品油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力度,推动企业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常态化开展成品油流通领域违法违规经营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证照不符、无证无照经营及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销售油品质量不达标、非法调和成品油行为,规范企业采购和销售渠道,严惩利用网络工具违规开展成品油销售活动。打击篡改税务、终端监控、道路交通运输监控等系统数据,以技术手段作弊开展违法活动和非法牟利行为。
(三)打击违法违规储运。联合整治违反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擅自设立储油罐、违规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和超载超限等违规运输成品油行为。加大对油气回收系统以及在线监控系统的抽查力度,强化对加油站地下储罐渗漏的监管,确保加油站采用的双层罐或防渗池等防渗漏措施、防渗漏监测系统完整有效,防止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
(四)严查质量计量问题。加强对成品油抽查检验,强化对不合格油品溯源倒查,防止不合格油品流入市场。加大对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力度,重点对销售不达标产品的企业实施联合整治,治理使用未经检定、超检定周期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以及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破坏防作弊装置等计量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利用加油机作弊违法犯罪行为。
(五)严抓严惩偷逃税款。建立并完善现有加油站数据管理系统和全市油站数据管理平台,持续强化成品油零售企业的税收管理,重点查处销售不入账、申报不实、体外循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有关部门提供及群众举报的成品油企业涉税线索开展稽查,严厉打击成品油企业涉税违法行为。
(六)完善台账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成品油台账管理规定,据实核算并上报油品购销和出入库数据,完善成品油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凭证材料档案,保存完整账册备查。落实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制度。重点检查企业台账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指导企业不断提升台账准确性和更新及时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四、具体措施
(一)实施联合检查。各部门针对购销台账、证照、产品标识、税控和计量装置的使用和管理,在售油品质量,散装汽油销售,油气回收设施运行,配置柴油车车用尿素及质量和销售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组织建设,安全员设置和安全培训、日常巡检记录和消防设施维护、纳税、侵权等经营领域各项内容开展联合检查,全面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二)组织专项行动。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优势,在制定实施本部门检查整治方案的基础上,集中组织一批重点领域专项行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运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非法制售油窝点整治专项行动、相关证照整治专项行动、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信息化监管整治专项行动等,各乡镇(街道)要组织违法违规线索属地排查专项行动,为后续整治提供有力支撑。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加油站数据管理系统,实现成品油流通各环节数字化监管,为规范经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费分析、保供预警等各项工作提供支持。
(四)实施道路运输管控。依托公安、交通等部门道路交通管理优势,在重点路段、时段、重点部位开展成品油违法运输稽查,实施科学布控,阻断违规成品油流通。
五、部门职责
(一)商务局:作为联合整治行动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信息统计、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对加油站购销台账、油品来源、相关证照等进行检查;对加油站经营情况开展“年度定期检查”工作。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开展成品油批发、销售企业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依法查处销售不达标准油品的违法行为、侵犯企业标识不正当竞争行为、违规出租、出借营业执照等和计量器具作弊的违法行为、电商平台违法销售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雷霆”系列执法行动,定期发布典型案例;配合相关部门的查处工作。
(三)公安局:负责打击本部门涉及成品油领域的违法行为。深入推进行刑衔接、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管理;以“昆仑”专项行动为载体,清理整治无证照经营及自建油罐、流动加油站(点)和黑加油站(点);对销售伪劣成品油和违规运输成品油的车辆犯罪线索摸排;加强与商务、市监、应急等部门沟通联系,配合相关部门的查处工作。
(四)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环评审批与验收手续、油气回收系统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排污许可执行情况、自行监测的检查,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的查处工作。
(五)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成品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进行资格认定;负责检查成品油道路运输许可及查处违规运输等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完善路面监控系统建设;配合相关部门的查处工作。
(六)应急管理局:负责成品油零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企业和其他违法销售成品油等危化品行为依法查处,对检查发现或部门移交安全生产问题的加油站依法处置;配合相关部门的查处工作。
(七)税务局:在加油站信息管理平台正常平稳运行的情况下,负责加油站信息管理平台的信息采集和税收数据的比对分析,加强税收征管和涉税风险监控;严格成品油行业纳税人管理,对举报的成品油企业涉税线索开展稽查,严厉打击成品油企业涉税违法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的查处工作。
(八)消防救援局:负责对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消防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的查处工作。
(九)各乡镇(街道):负责属地范围内违法违规线索排查工作,配合各部门完成联合整治工作。
(十)中石油梅河口经营处:负责配合开展稽查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六、保障措施
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依法履职尽责。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加强监管信息共享应用,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做好行政司法衔接,提高违法违规案件处理质量。要广泛宣传动员,号召社会力量参与,形成群防群治氛围,及时公布查处的典型案件结果,集中曝光加油机作弊、加油站偷逃税等典型案例,持续发布监管执法信息,对违法企业和行为人形成有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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