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燃煤小锅炉撤并改造工作,制定出台了《梅河口市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治方案》,计划今年年底前完成城区内64台燃煤散烧小锅炉撤并改造,采取主力热源和清洁能源替代的方式来解决生活供暖;将按照撤并改造期限给予一定的奖励。目前环保局包保的11个企业13台锅炉进行顺利,已拆除燃煤锅炉7台,安装完毕2台,其他的锅炉正在拆除、调试、安装过程中。
对污水处理厂强化监管,定期监测水质和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水质达标排放。针对我市日益满负荷的污水处理状况,今年,市政府决定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目前已开工建设,该项目建成后,日处理污水能力将由原来的3.5万吨增加到5万吨,实现一级A标准,能有效地促进辉发河水质改善。
市环保局加大环境监管工作力度,按照污染源数量、分布、监管任务等情况,将全市划分成24个监管网格,每个网格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实施分级监管,强化刚性执法。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破解执法难题、凝聚执法合力,始终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 “零容忍”,实现环境行政执法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的联动执法无缝衔接。2017年1-7月,梅河口市开展环境保护现场检查500余人次,共检查150多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4份,案件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起,实施查封扣押4个,限制生产案件 1起,按日计罚案件1起,行政处罚金额298万元,到位金额80余万元,有效震慑了全市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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