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河口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验收方案的通知》(梅电商办发【2019】1号)要求,市商务局、电商办、财政局与脱贫办等单位共同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验收,现对11月份工作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1.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1月份未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 2.三级服务体系运营指导服务项目:1月份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未开展。 3.农村产品品牌培育体系项目:开展线上直播“关东年味、梅河大集”主题活动16场。 4.农产品溯源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项目:1月份未开展农产品溯源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项目。 5.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1月份未开展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6.物流配送体系及精准扶贫项目物流配送体系项目:终审合作企业符合补贴要求的材料,待审核通过后递交财政局进行资金拨付。 精准扶贫物流补贴项目:终审符合要求的企业材料,待审核通过后递交财政局进行资金拨付。 7.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1月份未开展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 公示期: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13日。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根据《梅河口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验收方案的通知》(梅电商办发【2019】1号)要求,市商务局、电商办、财政局与脱贫办等单位共同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验收,现对11月份工作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1.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11月份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未开展培训。 2.三级服务体系运营指导服务项目:11月份三级服务体系运营指导服务项目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一期。 3.农村产品品牌培育体系项目:淘宝、邮乐购、拼多多、惠农网、阿里巴巴五家店铺和臻成优选小程序日常运营维护; 参加2021年吉林省青年电商助力乡村振兴农特产品展销会。 4.农产品溯源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项目:11月份未开展项目。 5.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暂停施工。 6.物流配送体系及精准扶贫项目:物流配送体系及精准扶贫项目第三次物流补贴材料已开始收集材料。 7.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大数据平台正在整改中,现平台界面形式及内容已调整完成待确认,确认后将进入二次开发阶段,预计1月低完成。 公示期: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9日。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为落实商务部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挖掘农村电商市场潜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根据吉林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发(2019)19号)要求,结合我市梅政办《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办发(2019)35号),现针对物流快递包裹进行补贴,具体补贴事宜如下: 一、补助对象、范围及标准 1、补贴范围:梅河口市内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扶贫成效的销售梅河口农产品的企业或合作社。 2、补贴内容及标准: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内,对梅河口市内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自营网店销售产生的物流快递包裹给予70%补贴或通过市公共服务中心或第三方企业销售产生的物流快递给予70%补贴。有扶贫成效的销售梅河口农产品的企业或合作社,针对往返村(屯)乡(镇)与市内之间双向网购网销的物流包裹每单按照当年邮政配送收费标准,给予快递费50%补贴。此项补贴金额不超过11.6万元,补贴金额不足时,按适当比例进行发放。 二、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申请材料: 1、申请补贴主体的证明材料 (1)村民个体申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村委会证明,个人承诺书、自营网店相关材料; (2)合作社、扶贫企业申报: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合作社承诺书、2021年扶贫成效(如:用工、用地、分红)佐证材料; 2、申请补贴时间内的快递单号(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整理成电子版并打印; 3、申请补贴时间内快递发票复印件; 4、申请主体个人的汇款账号明细;合作社、扶贫企业的对公账号明细。 (二)申报流程: 以上材料准备完成后装订成册(4份),连同电子版文档一起报于电商产业园三楼孵化中心进行审核。 三、申报要求 (一)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物流补贴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操作,严格管理,阳光实施,确保我市精准扶贫物流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加强监管。 此项补贴为扶贫补贴,一经发现领取补贴企业和个人存在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等行为,将对相关企业及相关人员提起法律诉讼,并酌情纳入企业及个人失信黑名单。 四、申报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航 联系电话:16503461234
根据《梅河口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验收方案的通知》(梅电商办发【2019】1号)要求,市商务局、电商办、财政局与脱贫办等单位共同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验收,现对10月份工作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1.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10月份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未开展培训。 2.三级服务体系运营指导服务项目:10月份三级服务体系运营指导服务项目未开展。 3.农村产品品牌培育体系项目:梅河臻品10月份主要开展活动3场,线上2场拼多多大促直播活动;线下荣誉首先公司方面,我公司荣获第十二届长春农博会吉林省“红色孵化器”名优产品展销活动的优秀参展企业奖!其次产品层面,梅河臻品冷面和梅河臻品米线荣获第十二届中国长春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产品金奖;另外联合旅游局参加省文旅厅组织的中国 — 东盟博览会旅游展,提供梅河臻品冷面作为旅游产品参展,展销现场反响热烈,大大提高了品牌影响力;最后参加海龙湖公交驿站展销,为拓展了线下渠道和品牌输出。 4.农产品溯源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项目:10月份农产品溯源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项目未开展。 5.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10月份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未开展。 6.物流配送体系及精准扶贫项目:10月份物流配送体系及精准扶贫项目第二次物流补贴材料已递交财政。 7.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系统模块内容已调整,界面修改草图已确认,现平台界面形式及内容待确认后将进入平台开发阶段。 公示期: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9日。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根据《梅河口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验收方案的通知》(梅电商办发【2019】1号)要求,市商务局、电商办、财政局与脱贫办等单位共同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验收,现对9月份工作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1.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9月份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未开展。 2.三级服务体系运营指导服务项目:9月份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未开展。 3.农村产品品牌培育体系项目:开展线下展销活动1场——2021年第二十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累计完成17场;完成了淘宝、邮乐购、拼多多、惠农网、阿里巴巴五家店铺和臻成优选小程序日常运营维护。 4.农产品溯源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项目:9月份农产品溯源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项目未开展。 5.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所有硬件设备已经到位并且验收完毕,正在等待软件调试及与使用厂家对接工作。 6.物流配送体系及精准扶贫项目:审通过且符合要求的企业材料递交财政局进行资金拨付。 7.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系统模块内容已调整,界面设计草图已确认,现已进入修改开发阶段。 公示期: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18日。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根据《梅河口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验收方案的通知》(梅电商办发【2019】1号)要求,市商务局、电商办、财政局与脱贫办等单位共同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验收,现对8月份工作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1.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8月份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未开展。 2. 三级服务体系运营指导服务项目:未开展培训工作。 3.农村产品品牌培育体系项目:梅河臻品8月份共开展活动5场,其中线上开展活动4场,分别是拼多多开学季-搜索推荐专区报名(全类目)活动、拼多多9块9【2020年日常上新】活动、2021年服贸会和农博会“红色孵化器”展区产品线上活动;线下开展活动1场,是梅河口市健康食品产业园展销活动。 4.农产品溯源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项目:8月份未开展。 5.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370个单层货架、80套多层货架、1600个定制纸箱、380个托盘、5个充电桩及入库和滚筒设备已全部到位,AVG搬运机器人到货15个,正在进行软、硬件设备间调试及模拟运营调试。 6.物流配送体系及精准扶贫项目:审通过且符合要求的企业材料递交财政局进行资金拨付。 7.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系统模块内容层级划分不合理,正在进一步整改。 公示期: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9日。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根据《梅河口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验收方案的通知》(梅电商办发【2019】1号)要求,市商务局、电商办、财政局与脱贫办等单位共同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验收,现对7月份工作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1.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开展线下培训“短视频拍摄营销基础培训”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49人。 2.三级服务体系运营指导服务项目:未开展培训工作。 3.农村产品品牌培育体系项目:梅河臻品7月份共开展活动7场,其中线上开展活动2场,分别是清凉节活动和金牌季活动;线下开展活动5场,分别是省文旅厅旅游在线拍摄宣传片活动、2021第七届中国西部旅游产业博览会、新华街道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演出暨表彰大会、2021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起草梅河臻品品牌优化改革方案及梅河臻品品牌扶持政策初稿。 4.农产品溯源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项目:调试设备,溯源系统实操讲解。 5.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网线铺设、监控全部安装完成,参观通道完成,等待设备进场。 6.物流配送体系及精准扶贫项目:审通过且符合要求的企业材料递交商务局进行终审。 公示期:2021年8月4日--2021年8月10日。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按照《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发【2019】19号)和梅河口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于2021年7月26日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拨付1.400.000.00元用于支付梅河口电商产业园5G+智慧仓储物流中心项目资金的费用。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单位:梅河口市商务局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6日
根据《梅河口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验收方案的通知》(梅电商办发【2019】1号)要求,市商务局、电商办、财政局与脱贫办等单位共同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验收,现对6月份工作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1.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开展线上培训“微信视频号营销技巧”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50人;开展线下培训“剪映-短视频后期制作入门到精通”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45人;开展线下培训“电商平台开店实操”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24人。 2.三级服务体系运营指导服务项目:开展线下培训“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人员培训会”1期。 3.农村产品品牌培育体系项目:淘宝、邮乐购、拼多多、惠农网、阿里巴巴五家店铺和臻成优选小程序日常运营维护。 4.农产品溯源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项目:合作企业培训产品溯源系统。 5.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设计方案,正在进行监控、布网等基础施工。 6.物流配送体系及精准扶贫项目:将初审通过且符合要求的企业材料递交商务局进行终审。 7.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整改完善功能板块、深化平台数据、增强可视效果。 公示期: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11日。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根据《梅河口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验收方案的通知》(梅电商办发【2019】1号)要求,市商务局、电商办、财政局与脱贫办等单位共同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验收,现对5月份工作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1.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开展线下培训“电商文案提升专题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31人;开展线下“短视频拍摄及剪辑实操”1期,培训人数45人。 2.农村产品品牌培育体系项目:5月份开展线下展销活动1场——“东北不夜城”,累计完成15场;完成了淘宝、邮乐购、拼多多、惠农网、阿里巴巴五家店铺日常运营维护;拼多多累计直播282场,淘宝直播87场,合计直播场数369场。 3.农产品溯源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项目:硬件方面,采购硬件设备二维码打印设备1台;采购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一台。软件系统方面,开发已经接近尾声,需要完善系统的发布板块和调整系统数据展示页尺寸。 4.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已确定合同事宜,设计方案已基本完成。待方案确定后进入施工阶段。 5.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需对部分功能重新开发,仍在整改调整完善中。整改完善功能板块、深化平台数据、增强可视效果。 6.物流配送体系及精准扶贫项目:对申报企业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补贴要求的企业材料递交商务局进行最终审核。 公示期:2021年 6月 7日--2021年6 月13 日。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