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经进驻梅河口市,督察时间为20天(2024年5月14日—6月2日)。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梅河口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督察期间专门值班电话:0435-4899440
专门邮政信箱:吉林省梅河口市A523信箱
受理举报电话时间:8: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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