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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梅河口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2批)

发布时间:2021-09-28 16:3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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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梅河口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2批(2021年9月28日)
序号 省内编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2755 D2JL202109160074 进化镇三合村大队书记张某福持采砂许可证将杏岭乡双河村刘某伟承包的林地破坏36.4亩,破坏生态环境。 梅河口市市辖区 生态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此案与本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第20批省内编号2322号重复。
  “张某福持采砂许可证将杏岭乡双河村刘某伟承包的林地破坏36.4亩,破坏生态环境。”部分内容属实。 
    反映的洪福采沙场为梅河口市通河村洪福采砂场(以下简称采砂场),位于梅河口市进化镇永范村,该采砂场2019年9月20日,获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吉水河采证梅字〔2019〕第〔9〕),取得进化镇永范村一统河标段河砂开采经营权。批准开采量22000立方米,采砂有效期限2019年9月20日至11月15日,到期后,该采砂场已停止经营。2019年11月12日,刘某某向杏岭镇政府反映其承包地被采砂场破坏,接报后,杏岭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勘察,现场发现有明显的采砂痕迹,采砂范围涉嫌侵占刘某某承包地。杏岭镇政府立即进行了制止,并上报至市水利局,经查,该采砂场存在越界采砂行为。经第三方机构勘测:采沙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越界开采面积为908平方(1.36亩);在刘某某承包地范围内越界开采面积为2475平方米(3.71亩)。未开采前,依据现场测量数据与梅河口市2019年9月遥感影像比对,采砂场超范围开采位置现状为水域,无林木;2021年9月17日,经事涉职能部门及属地镇政府现场核实,2019年超范围开采地块现状为水域,无林木,已恢复正常生态环境。
  采砂破坏刘某某承包地3.71亩,情况属实;破坏林地36.4亩,情况不属实。
基本属实     一是针对梅河口市通河村洪福采砂场越界采砂问题,市水利局已责令该采砂场立即停止越界采砂行为、恢复原貌;分别于2020年3月18日,12月14日下达了吉梅水罚字〔2020〕第1号、吉梅水罚字〔2020〕第10号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已履行了处罚决定。
    二是委托具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对被通河村洪福采砂场超范围开采的河砂进行测量,并已采取措施恢复了原貌,第三方机构出具了回填勘测报告:经2020年12月10日勘测,平均地面高度为328.58米,回填部分高程与周边基本相符;取样品鉴定,回填物与周边基本相符。
    三是关于超范围采砂破坏土地引发的上访问题,属地镇政府及职能部门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化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办结  
2 2769 X2JL202109160058 广居村村民反映:梅河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污染周边环境。 梅河口市市辖区 垃圾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此案与本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第11批省内编号1192号重复。
  梅河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梅河口市李炉乡连山村,总占地面积为35.78公顷,设计处理能力为400吨/日,使用年限为17年。该场由卫生填埋区、渗滤液处理系统和综合管理区三部分组成,总填埋区库容量为360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采用HDPE防渗膜防渗,属水平防渗结构,2011年4月开工建设,2013年11月建设完成并运行,2020年通过吉林省住建厅垃圾场等级复核,被评定为A级,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经现场调查核实,李炉乡广居村直线距离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约3.5公里。虽然垃圾处理场按照要求采取了覆膜、除臭等措施,但还存在向周边环境散发异味情况,特别是在早晚以及下雨前气压较低时段,西南风向时气味较大。
基本属实   针对生活垃圾场存在问题,梅河口市城源城市管理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正在按照前期制定的《梅河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进行整改。
    一是对填埋区正在作业的区域,采取边作业边覆盖的方法防止异味扩散。
    二是对填埋一区、二区周围设置9台固定喷雾除臭机,3台流动喷雾除臭车进行轮流交替喷雾除臭。
    三是对除臭系统进行改造升级,现已安装完成渗滤液除臭预处理车间除臭系统升级改造;安装完成渗滤液调节池气体收集管线系统;安装完成2台移动式渗滤液设备间除臭系统升级改造。
    2021年9月19日,李炉乡政府工作人员到广居村进行现场走访,村民反映情况有所好转。全部治理措施将在2021年10末前完成,届时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再行全面检测。
阶段性办结  
3 2887 X2JL202109160002 海山纸业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刺鼻气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梅河口市市辖区 大气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梅河口市海山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城镇团结村,持有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主要生产原料为稻草,主要产品为黄板纸,建有三个生产车间。生产工艺:稻草→切草→蒸煮→挤浆→打浆→磨浆→筛选→浓缩→成浆→抄造→烘干→切纸→成品,全程没有脱色和漂白环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污水处理站工艺为厌氧+好氧+深度处理,日处理能力10000吨。厌氧和好氧工序位于生产区北侧,深度处理车间位于西南侧草场附近。
  2021年9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调查核实,该公司一车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二、三车间停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和污泥深度处理车间均安装了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更换活性炭),均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沼气发电环节安装了氧化铁脱硫装置;污泥深度处理车间污泥压滤设施在压滤污泥的过程中产生气味,窗户封闭不严,存在散发异味现象;深度处理车间最近居民约110米,在南风向时会对周边居民有轻度影响。2021年9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区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颗粒物排放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基本属实   



    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车间管理规定,加强污泥处理车间日常管理,确保封闭运行。
    二是相关职能部门将增加检查频次,监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办结  
4 2907 D2JL202109160003 河南桥头天源农贸市场内没有排烟设施,油烟味非常大,气味呛人,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梅河口市市辖区 油烟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天源农贸市场位于梅河口市光明街道前途社区松江路1157号,成立于2017年1月16日,经营者为马某某。该市场内佳利食品和松江面食两家摊床存在排放油烟行为。佳利食品摊床经营油炸丸子、烙饼和其他面食,有2个电饼铛、1个电炸锅,无集油烟罩和油烟净化设施,产生的油烟直接排放;松江面食摊床有4个电饼铛,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产生的油烟通过楼体烟道排出。
属实     一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梅城责改〔2021〕091801号)、(梅城责改〔2021〕091802号),责令2家面食摊床经营者在2021年10月10日前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在所有电饼铛、油炸锅上方安装集油烟罩,产生的油烟必须经净化后排放,杜绝产生油烟气味扰民。经营者已承诺在限定的2021年10月1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是加大对市场内摊床经营者日常监管力度,对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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