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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梅河口市2021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0 16:3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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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过渡期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过梅河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将梅河口市扶贫产品仓储服中心产业项目调整为梅河口市2021年双龙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产业项目,投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99.41万元,现将资金项目计划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9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梅河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梅河口市政务中心427室(人民大街2008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435-4899693  mhktpgjb@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梅河口市2021年度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调整表

梅河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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