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调整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具体调整如下:
1.追加2024年梅河口市生物有机肥项目200万元中央资金,调整后总金额为920万元(中央资金920万元)。额外安排100万元本级配套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土地费用。
2.追加2024年梅河口市鲜食玉米加工项目80万元中央资金,调整后总金额为1980万元(中央资金200万元,省级资金1380万元,市级配套400万元)。
3.追加梅河口市扶贫产品仓储建设项目19万元中央资金,调整后总金额为119万元(中央资金19万元,省级资金100万元)。
4.安排持证就业培训考试补贴项目17万元中央资金。
5.安排村级寄递物流公益岗位补助项目80万元。
6.安排联农带农经营主体补助项目4万元。
现将调整内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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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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